侯发改审批〔2024〕128号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审批小箬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侯振司〔2024〕8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小箬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箬乡集镇水厂供水工程(项目编码:2405-350121-04-01-143708)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小箬乡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解决小箬乡供水紧张、覆盖范围有限、设备老化破损等问题,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 1、水源工程。在闽江岸边新建取水泵站 1 座。2、净水厂工程。征地5.0亩建设集镇水厂,土建工程按远期规模2500m3/d一次建成;制水构筑物及相关设备按近期规模1500m3/d安装,远期扩建至2500mm3/d。3、原水管线工程。原水管线按远期规模一次性建成,原水管道铺设长度约1.3km,采用K9球墨铸铁管。4、配水管道工程。配水管线按远期规模一次性建成,配水管网总长45.3km(含入户管),管径DN300-DN20,DN100及以上管道采用K9球墨铸铁管,DN100以下采用不锈钢管。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3756.68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批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