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51号
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荆溪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侯建投司〔2024〕21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荆溪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荆溪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2406-350121-04-01-318341)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加快荆溪融入福州大都市圈规划发展,建设福州西的城市副中心,打造“未来之城”,同时满足群众对高质量的文化艺术体验的需求,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478.29平方米(合5.22亩),总建筑面积5480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四层文化活动中心、室外活动场地、地下室、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围墙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1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6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319万元,预备费用约148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18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