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53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园区配套道路桥梁修复工程(东台村)项目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4〕8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园区配套道路桥梁修复工程(东台村)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园区配套道路桥梁修复工程(东台村)项目(项目编码: 2407-350121-04-01-888642)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修复受损道路,完善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保障通行安全,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共包含3个分项目:(1)青口镇2023年C042西杨线白武-台龄段水毁修复工程:对沿线边坡坍塌较严重的8处进行修复,清淤后共设置C20片石砼挡土墙248米、3241立方米,破除并修复路面1192.5平方米,新建波形梁护栏356米等。(2)青口镇2023年C041西四线武-四小段水毁修复工程:对边坡坍塌较严重的1处进行修复,设置C20片石砼挡土墙高4米、长13米,破除并修复路面47.3平方米等。(3)青口镇东台村下社自然村道路修复工程:对水毁较严重的5处进行修复,设置挡墙修复150.3米,修复路面136平方米、护栏320米、10米涵洞一座(2米×2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661.81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4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