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闽侯县24所中小学校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7-1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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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改审批〔2024〕156号

  

闽侯县公安局:

  贵单位关于申请闽侯县24所中小学校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建议书的函(侯公函〔2024〕4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闽侯县24所中小学校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县24所中小学校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项目编码: 2406-350121-04-01-945220)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各有关乡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切实提升学校周边及内部道路的安全性,全力筑牢校园安全全屏障,确保师生及家长的出行安全,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1、在校周边设置阻车桩、隔离栏等缓冲设施,设置隔离护栏、彩色沥青地面铺装等护学通道设施,以及喷涂提示、引导标识;2、在校园内部设置“人车分离”的隔离设施、机动车停车区、限速标志等;3、建设宣传栏、宣传屏等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24.44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4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