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57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园区配套道路桥梁修复工程(联丰西台片区)项目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4〕9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园区配套道路桥梁修复工程(联丰西台片区)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园区配套道路桥梁修复工程(联丰西台片区)项目(项目编码: 2407-350121-04-01-870910)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修复受损道路,完善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保障通行安全,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包含2个分项目:1、闽侯县2023年C386国北线大溪桥水毁重建工程:新建一座1孔跨径6m、净空5m的箱涵,箱涵长度6.5m,两侧接线改造约30m,施工便道51m、便桥8m等。2、青口镇西台村井下漫水路段修复工程:拆除旧管涵,新建一道1孔跨径5m、净空1.5m的箱涵,箱涵长7.7m,按照漫水涵设计重建,不抬高现状路面标高。并对两侧道路、安全设施进行修复,修复长度约180m、施工便道30m、便桥8m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42.68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4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