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通镇通洲路(二期)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7-2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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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改审批〔2024〕161号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南通镇通洲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通政〔2024〕2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通镇通洲路(二期)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镇通洲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编码: 2020-350121-48-01-059617)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进一步完善南通镇交通路网系统,缓解交通压力。改善交通出行能力,提升南通镇营商环境,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7997平方米(合57.00亩),起点接现状民生路,向南延伸,终点接现状南通街,道路长度1838.433 米,道路宽度2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线设置跨河桥梁1 座(桩号K1+517.5),桥梁跨径5×21米,桥宽23 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168.70万元,其中工程费7947.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780.06万元(含用地费约5913.95万元)、预备费440.7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八、建设工期:12个月。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