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62号
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闽侯环保生态产业园进场配套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建投司〔2024〕22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闽侯环保生态产业园进场配套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环保生态产业园进场配套道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编码:2303-350121-04-01-288129)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鸿尾乡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基础配套,保障环保生态产业园进场车辆通行顺畅,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611平方米(合11.42亩),对闽侯县环保生态产业园进场道路未硬化部分进行改造,改造长度794.8米,路基宽度10米,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结构层利用旧级配碎石16cm,水稳层20cm,沥青同步碎石1cm,路面层24cm。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34.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8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24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需缴纳约24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所在乡镇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八、建设工期:2个月。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