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68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祥鑫二期地块高压电塔迁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4〕9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祥鑫二期地块高压电塔迁改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祥鑫二期地块高压电塔迁改工程(项目编码: 2407-350121-04-05-417088)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做好东台工业园三杆两线迁改工作,推动东台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祥鑫二期地块10kV高压电塔迁改。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373.4433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2022年拨付至青口镇的东台产业园征迁资金中统筹列支。
七、建设工期:3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