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64号
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东台工业区岭湾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投发函〔2024〕8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台工业区岭湾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台工业区岭湾路道路工程(项目编码:2401-350121-04-01-408030)
二、项目业主: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片区交通路网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周边整体环境,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310平方米(合9.47亩),项目西起规划横二路,东至东台大道延伸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312.95米,道路标准红线宽度20米,双向两车道。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983.9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449.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387.84万元,基本预备费146.9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所在乡镇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八、建设工期:12个月。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