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70号
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东南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及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吉山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投发函〔2024〕10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南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及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吉山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南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及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吉山路)(项目编码:2405-350121-04-05-255796)
二、项目业主: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建设可以提升东南汽车城交通路网水平,为周边群众提供便捷交通环境,改善城市形象,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包含车行道及人行道拆除重建,桥面铺装修复,雨污管道修复及新建,新建给水接驳管道、电力管道、通讯管道、照明工程、绿化景观修复、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250.94万元,其中工程费2401.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94.69万元(含暂估电力缆化下地费用约363.54万元)、预备费154.8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八、建设工期:24个月。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