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78号
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尚干镇良安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尚政〔2024〕13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尚干镇良安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尚干镇良安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编码: 2402-350121-04-01-839681)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尚干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提升东南汽车城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道路起点与203省道相交,南北走向,终点至尚南路,路线全长约392米,道路宽度1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772.9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652.36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为83.82万元,预备费为36.81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