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特色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9-0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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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改审批〔2024〕188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特色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祥政函〔2024〕12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推进“两江四岸”环境品质提升,推进江中村乡村振兴,打造“神韵湿地 魅力塔礁”名片,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特色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代码:2409-350121-04-01-742753)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提升完善现有龙一路左侧农业配套建筑,涉及面积约2011㎡,建筑对侧设置停车位;改造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涉及面积约736㎡,新增一排非机动车停车棚,面积约106㎡,入口处道路拓宽至5m;改造提升交叉口西北角空地,面积为1057㎡;龙一路两侧农业生态修复,针对龙一路(螺洲大桥以西段)北侧农业生态进行修复,增加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93.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13.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57.0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3.1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并视专项债资金到位情况再行实施。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3.50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