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89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德兴农业流域水利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祥政函〔2024〕12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做好龙祥岛的保护开发,推进“两江四岸”环境品质提升,结合河道整治建设步道,联通龙祥岛多个景点,打造“神韵湿地 魅力塔礁”名片,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德兴农业流域水利项目(项目代码:2409-350121-04-01-241438))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清淤1.507km河道,范围由玄天帝王庙自西向东,穿越螺洲大桥下,在现状种植大棚处河道向南,终于现状水闸口;护岸修复长度1.105km,护岸修复面积3315㎡,建设卵石步道长1.105km、宽2.5m (含仿木栏杆1105m,水上木栈道一座25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48.2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95.6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39.65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05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并视专项债资金到位情况再行实施。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