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95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肖家道村民活动中心旁排水渠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祥政函〔2024〕10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障该区域排水排涝设施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肖家道村民活动中心旁排水渠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408-350121-04-01-714541)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河道长度约165m,清淤面积为1118m2,清淤深度为0.3-1m;左侧护岸 C30挡墙修复长度50m,高度4m,墙背回填土310m3,墙顶设置石栏杆;右侧护岸C30挡墙修复长度75m,高度2.5m;补齐花岗石火烧板步道(面积为22m2)。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1.9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170.1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约22.1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9.6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