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204号
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开发项目(永福路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投发函〔2024〕14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强化中心共享区内交通联系,促进城市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开发项目(永福路一期)(项目代码:2405-350121-04-01-711704)
二、项目单位: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西起AK0+090,东至桩号AK0+220,从西向东延伸,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130 米,宽度为22米,双向两车道。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绿化等工程设计内容。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19.93万元,项目工程费883.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06.10万元,基本预备费30.51万元,建安费用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