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209号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南通镇陈厝路中海段(K0+044.2-K0+183.8)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通政〔2024〕36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为满足周边群众日常出行需求,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镇陈厝路中海段(K0+044.2-K0+183.8)道路项目(项目代码:2408-350121-04-01-929249)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南通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189平方米,道路南起现状芹洲路,向北延伸,道路长度139.6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67.26万元,项目工程费73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9.96万元,基本预备费42.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南通 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