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227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祥谦镇三溪口新村四妹河道护坡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祥政函〔2024〕15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河道行洪能力,加强农田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祥谦镇三溪口新村四妹河道护坡工程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祥谦镇三溪口新村四妹河道护坡工程(项目代码:2409-350121-04-01-303767)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整治河道总长约600m,河道清淤约6759m3,河道两侧新建护脚长约650m、高2m,新建DN1000混凝土排水管60m、沉砂池1座、八字式出水口1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19.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约9.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6.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列支。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