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233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变更文山洲公园项目的函(祥政函〔2024〕 16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局侯发改审批〔2023〕45号、侯发改审批〔2023〕87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现根据谢浩 批(转)〔2024〕2287号文件精神及业主申请,原则同意文山洲公园项目分两期建设,具体分期情况为文山洲公园项目(一期):占地面积 98662平方米(合148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景观、给排水、照明、园路、景观小品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 5090.05 万元;文山洲公园项目(二期):占地面积134739平方米(合 202.10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景观、给排水、照明、园路、观景观鸟台、管理房、科研检测房、景观小品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6952.42万元。其他指标不变。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