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238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基础道路设施工程项目青口镇梅溪村蜘蛛网村庄道路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4〕17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沿线群众的交通出行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基础道路设施工程项目青口镇梅溪村蜘蛛网村庄道路修复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基础道路设施工程项目青口镇梅溪村蜘蛛网村庄道路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412-350121-04-01-264272)
二、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三、项目单位: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全长约0.468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加铺、水泥路面修复、清灌缝等交通安全设施(最终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61.265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