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243号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福州大学城法治宣教基地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上政函〔2024〕2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提升上街片区法治社会建设水平,构建依法行政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大学城法治宣教基地及附属设施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大学城法治宣教基地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代码:2412-350121-04-01-879616)
二、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三、项目单位: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征地面积约3106平方米(合4.66亩),其中项目实用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合3亩),规划绿地面积约1107平方米(合1.66亩),总建筑面积约 3043.36 平方米。主要建设福州大学城法治宣教基地及其附属设施、规划绿化带。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662.3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431.24万元,其他费用约231.11万元。建安费用最终以结算财审结果为准,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