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12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闽侯县青口镇南山溪、青潭溪河道岸线提升整治工程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4〕19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障两岸群众稳定生产及财产安全,提升片区防灾减灾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闽侯县青口镇南山溪、青潭溪河道岸线提升整治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县青口镇南山溪、青潭溪河道岸线提升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412-350121-04-01-204633)
二、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三、项目单位: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治理河长约1.307千米,新建护岸长38米,新建防洪堤上部护坡长109米,新建拦河坝1座,加固河床一处,河道清淤清障长1307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49.2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