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26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青口镇域水毁河道护岸修复项目(东台段、青圃段及其余片区段)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5〕1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青口镇域水毁河道护岸修复项目(东台段、青圃段及其余片区段)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口镇域水毁河道护岸修复项目(东台段、青圃段及其余片区段)(项目代码:2501-350121-04-01-374624)
二、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三、项目单位: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包括东台段、青圃段、其余片区段重建挡墙、修复挡墙护脚、重建水毁渠道、河道清障清淤、修复拦河坝、修复山塘溢洪道等设施(最终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423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