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南通镇福秀路(X117)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1-1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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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镇人民政府:

你镇《南通镇人民政府关于福秀路(X117)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请求审查批复的函》(通政2023514)收悉。福秀路(X117)水毁修复工程由华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施工图设计。原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业主单位委托袁安华、蔡宇、杜沐露三位专家审查后,根据专家组意见及交通部《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公路路基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做了进一步优化修改,现对修改后的福秀路(X117)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如下,其余未尽事宜详见施工图: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福秀路(X117)段,桩号K21+608-K21+625K22+607岔路口、K25+215-K25+235K26+450-K26+629处,由于受海葵、杜苏芮双台风影响导致挡墙坍塌,路基掏空,严重影响沿线村民出行安全。本次设计内容主要有路肩挡土墙修复,新建钢筋砼护栏、路面修复等。

二、主要工程数量

本项目增设C20混凝土挡土墙1707.06立方米/300米,钢筋混凝土护栏193米,本工程新修复路面采用20cm厚水泥砼+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结构,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为不小于4.5MPa,共修复路面2119.3平方米;标线施划57平方米。

三、工程造价

本工程预算编制依据合理,各项取费基本正确,主材单价基本符合20239月份福州地区材料最高限价。工程预算总造价346.44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6.65万元。根据《闽侯交通运输局会议纪要》(侯交纪要〔202316号)资金从2024年省、市、县各级养路费中列支。

四、施工组织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路桥资质的施工单位,并落实施工监理,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闽侯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