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1-9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97.82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1.51%,同比增收10.44亿元,增长11.94%。其中:闽侯县完成79.28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2.41%,同比增收8.56亿元,增长12.1%;高新区完成18.54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77.88%,同比增收1.88亿元,增长11.29%。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65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1.95%,同比增收7.24亿元,增长13.06%。其中:闽侯县完成50.31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2.07%,同比增收4.95亿元,增长10.9%;高新区完成12.34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1.45%,同比增收2.29亿元,增长22.82%。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75.79亿元,完成预算的71.43%,同比增收4.83亿元,增长6.81%;
财政局组织收入22.04亿元,完成预算的158.7%,同比增收5.62亿元,增长34.23%。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同比增支6.27亿元,增长9.01%。
(二)基金收支情况。
1-9月份,全县基金收入68.63亿元,完成预算65.34%,同比增收31.31亿元,增长83.89%。闽侯县基金收入22.21亿元,完成预算40.37%,同比减收13.75亿元,减少38.24%,高新区基金收入46.42亿元,完成预算92.78%,同比增收45.06亿元,增长3297.24%。其中,全县土地基金收入67.92亿元,完成预算65.3%,同比增收31.25亿元,增长85.22%。闽侯县土地基金收入 21.67亿元,完成预算40.03%,同比减收13.74亿元,减少38.80%,高新区土地基金收入46.24亿元,完成预算92.75%,同比增收44.99亿元,增长3606.45%。
全县基金支出49.8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9%,同比增支22.3亿元,增长80.88%。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速降低。
1-9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增长11.94%和13.06%,较上月增幅减少0.74个百分点和1.7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速趋于平稳。从完成进度看,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1.51%和81.95%。
从收入构成来看,非税收入22.04亿元,同比增收4.81亿元,增长34.23%。税性收入完成75.78亿元,同比增收6.29亿元,增长9.05%,其中:中央级收入35.17亿元,同比增收3.2亿元,增长10.01%;地方级税性收入40.61亿元,同比增收1.62亿元,增长4.15%。
(二)分行业看,第二产业占比上升。
1-9月份,全县三大产业的税收收入分别为0.2亿元,37.76亿元,37.38亿元。第二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50.12%,其中汽车制造业税收收入23亿元,占比30.52%;建筑业税收收入2.98亿元,占比3.96%。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49.62%,其中房地产业税收收入23.48亿元,占比31.17%;批发和零售业收入5.25亿元,占比6.9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收入3.61亿元,占比4.8%;金融业税收收入1.45亿元,占比1.92%。第二产业上月占税收总收入比例上升了0.34个百分点。
(三)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同比增收。
1-9月,我县共销售商品房面积99.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32%,增幅较上月回升8.85个百分点,销售金额116.42亿元,同比增长13.04%,增幅较上月回升11.08个百分点,我县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同比出现增长。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收入25.87亿元,同比减收3.34亿元,减幅10.5%。其中:房地产业建安税收收入2.39亿元,同比减收0.24亿元,减幅1%。
9月份,我县共销售商品房面积16.2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8.66%,销售金额20亿元,同比增长137.53%,商品房销售均价为12297元每平方米,同比增长19.67%。本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有所上升的情况下,虽然1-9月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回暖。考虑到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的大环境,商品房销售总体未见好转的情况下,完成房地产行业全年税收任务目标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两车”收入增长,东南汽车减收。
1-9月份,“两车”完成税收收入15.22亿元,同比增收3.87亿元,增长36.34%。其中:东南汽车入库税收3.17亿元,减收1.51亿元,减少32.26%。东南汽车税收在前三季度减收的情况下,考虑到行业总体不景气的背景下,完成年度收入任务仍然存在较大困难。奔驰汽车入库税收12.05亿元,增收4.74亿元,增长64.84%。奔驰汽车销量增加明显,企业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各税种均大幅增收。
(五)财政支出平稳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1-9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5.89亿元,增支6.13亿元,增长8.79%。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63.42亿元,比去年增加11.42亿元,增长21.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3.58%,增支较多的科目主要是:教育支出10.0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亿元,医疗卫生支出6.2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3.0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65亿元。GDP指标中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财政支撑指标的“八项支出”合计67.31亿元,增支12.52亿元,增长22.84%。切实增加财政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突出对弱势群体的帮扶,不断巩固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的保障机制。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总的来看,当前财政收支完成进度较好,但仍面临较大压力。收入方面,需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部分行业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以及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等减税措施对财政收入减收效应还将继续显现。支出方面,积极财政政策需要聚力增效,资金需求加大,保民生、保运转、促改革等刚性支出不减,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要求,不断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加强风险防控,为新闽侯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创新激励机制,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补偿资金,整合各类人才政策和资金,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创新发展。跟进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持续为企业减负。在促进有效投资、支持乡村振兴、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开放开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奖补政策,落实正向激励措施,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促进我县经济运行平稳发展。
二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壮大财源基础。落实好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和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机制,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加大收入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支出进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着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坚决防范化解风险。认真落实我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防止其向金融领域传导。建立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建立健全债务管理情况人大报告制度,加大问责和监督力度。加快实施我县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促进地方金融企业稳健运行、管控风险。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加强库款调库管理,防范支付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