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06.81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9%,同比增收9.59亿元,增长9.86%。其中:闽侯县完成86.53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9.95%,同比增收7.44亿元,增长9.41%;高新区完成20.28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5.2%,同比增收2.15亿元,增长11.8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23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7.94%,同比增收6.71亿元,增长11.09%。其中:闽侯县完成53.93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7.97%,同比增收4.37亿元,增长8.82%;高新区完成13.3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7.8%,同比增收2.34亿元,增长21.38%。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84.49亿元,完成预算的79.63%,同比增收4.05亿元,增长5.03%;
财政局组织收入22.33亿元,完成预算的160.79%,同比增收5.56亿元,增长33.1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6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同比增支3.21亿元,增长4.14%。
(二)基金收支情况。
1-10月份,全县基金收入73.98亿元,完成预算70.43%,同比增收28.92亿元,增长64.19%。闽侯县基金收入23.26亿元,完成预算42.28%,同比减收20.43亿元,减少46.76%,高新区基金收入50.72亿元,完成预算101.37%,同比增收49.35亿元,增长3606.49%。其中,全县土地基金收入73.17亿元,完成预算70.35%,同比增收28.8亿元,增长64.93%。闽侯县土地基金收入 22.66亿元,完成预算41.85%,同比减收20.45亿元,减少47.44%,高新区土地基金收入50.5亿元,完成预算101.31%,同比增收49.26亿元,增长3948.44%。
全县基金支出51.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同比增支22.42亿元,增长76.69%。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速降低。
1-10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增长9.86%和11.09%,较上月增幅减少2.08个百分点和1.9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速趋于平稳。从完成进度看,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9%和87.94%。
从收入构成来看,非税收入22.33亿元,同比增收5.56亿元,增长33.17%。税性收入完成84.47亿元,同比增收4.03亿元,增长5.01%,其中:中央级收入39.58亿元,同比增收2.88亿元,增长7.84%;地方级税性收入44.89亿元,同比增收1.15亿元,增长2.63%。
(二)分行业看,第三产业占比上升。
1-10月份,全县三大产业的税收收入分别为0.24亿元,42.97亿元,41.26亿元。第二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50.87%,其中汽车制造业税收收入26.29亿元,占比31.12%;建筑业税收收入3.44亿元,占比4.08%。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48.85%,其中房地产业税收收入25.35亿元,占比30.01%;批发和零售业收入5.89亿元,占比6.9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收入3.92亿元,占比4.64%;金融业税收收入1.99亿元,占比2.36%。
(三)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同比增收。
1-10月,全县共销售商品房面积169.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0.1%,增幅较上月回升59.69个百分点,销售金额224.52亿元,同比增长103.33%,增幅较上月回升90.29个百分点,我县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同比出现增长。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收入28.11亿元,同比减收2.86亿元,减幅9.23%。房地产业建安税收收入2.75亿元,同比增收0.09亿元,增幅3.55%。其中:县本级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收入15.72亿元,同比减收4.56亿元,减幅24.03%,房地产业建安税收收入1.92亿元,与上年持平;高新区房地产相关税收12.39,同比增收1.7亿元,房地产业建安税收收入0.83,同比增收0.09亿元,增幅12.16%。
10月份,我县共销售商品房面积70.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12.04%,销售金额108.1亿元,同比增长1454.93%,商品房销售均价为15362元每平方米,同比增长43.73%。本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1-10月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回暖。考虑到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的大环境短期内难以逆转,完成房地产行业全年度税收任务目标仍然存在困难。
(四)“两车”收入增长,东南汽车减收。
1-10月份,“两车”完成税收收入18.02亿元,同比增收2.57亿元,增长16.63%。其中:东南汽车入库税收3.21亿元,减收2.93亿元,减少47.71%。东南汽车税收在前三季度减收的情况下,考虑到行业总体不景气的背景下,完成年度收入任务仍然存在较大困难。奔驰汽车入库税收14.81亿元,增收5.5亿元,增长59.19%。奔驰汽车销量增加明显,企业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各税种均大幅增收。
(五)财政支出平稳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1-10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80.65亿元,增支3.21亿元,增长4.14%。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66.64亿元,比去年增加4.97亿元,增长8.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2.63%,增支较多的科目主要是:教育支出11.5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亿元,医疗卫生支出6.0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4.3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74亿元。GDP指标中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财政支撑指标的“八项支出”合计69.79亿元,增支5.67亿元,增长8.84%。切实增加财政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突出对弱势群体的帮扶,不断巩固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的保障机制。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战略目标,围绕“七个着力”要求,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十项行动,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
(一)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进一步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鼓励现有总部做大做强,促进总部税源集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实体经济提振内需动力,培育稳定税源。
(二)着力抓好收入组织,确保完成全年目标
完善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减税政策动态,加强与经济运行联动分析和走势预判,坚持总量和质量并进的原则,统筹大小财源和主次财源管理,强化重点税源支撑作用,力促零星税源聚沙成塔,兼顾非税收入补充功能,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加大收入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坚决制止各类扰乱财政收入秩序的行为,稳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三)着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促进财政支出提速增效
优化资金拨付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快预算指标分配下达、计划批复、资金下拨,使资金尽早发挥效益。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增加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加快补齐民生短板。落实支出进度通报、约谈和激励制度,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密切关注八项支出增长情况,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