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15.28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6.06%,同比增收10亿元,增长9.51%。其中:闽侯县完成93.76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7.47%,同比增收7.6亿元,增长8.82%;高新区完成21.51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0.38%,同比增收2.41亿元,增长12.6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45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6.08%,同比增收7.05亿元,增长10.62%。其中:闽侯县完成59.37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6.85%,同比增收4.63亿元,增长8.45%;高新区完成14.08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2.96%,同比增收2.42亿元,增长20.78%。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89.6亿元,完成预算的84.44%,同比增收3.6亿元,增长4.18%;
财政局组织收入25.69亿元,完成预算的185%,同比增收6.34亿元,增长33.39%。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7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9%,同比增支2.76亿元,增长3.21%。
(二)基金收支情况。
1-11月份,全县基金收入74.95亿元,完成预算71.36%,同比增收29.59亿元,增长65.25%。闽侯县基金收入24.15亿元,完成预算43.91%,同比减收19.47亿元,减少44.64%,高新区基金收入50.8亿元,完成预算101.53%,同比增收49.06亿元,增长2828.46%。其中,全县土地基金收入74亿元,完成预算71.15%,同比增收29.46亿元,增长66.15%。闽侯县土地基金收入 23.45亿元,完成预算43.3%,同比减收19.52亿元,减少45.43%,高新区土地基金收入50.55亿元,完成预算101.41%,同比增收48.98亿元,增长3116.51%。
全县基金支出6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8%,同比增支31.69亿元,增长93.72%。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速降低。
1-11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增长9.51%和10.62%,较上月增幅减少0.35个百分点和0.4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速趋于平稳。从完成进度看,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 96.06%和96.08%。
从收入构成来看,非税收入25.69亿元,同比增收6.43亿元,增长33.39%。税性收入完成89.58亿元,同比增收3.58亿元,增长4.16%,其中:中央级收入41.82亿元,同比增收2.96亿元,增长7.61%;地方级税性收入47.76亿元,同比增收0.62亿元,增长1.31%。
(二)分行业看,第三产业占比上升。
1-11月份,全县三大产业的税收收入分别为0.25亿元,45.63亿元,43.71亿元。第二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50.94%,其中汽车制造业税收收入27.88亿元,占比31.13%;建筑业税收收入3.66亿元,占比4.09%。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48.79%,其中房地产业税收收入26.67亿元,占比29.77%;批发和零售业收入6.22亿元,占比6.9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收入4.33亿元,占比4.84%;金融业税收收入2.06亿元,占比2.29%。
(三)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同比增收。
1-11月,全县共销售商品房面积182.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4.55%,增幅较上月下降5.55个百分点,销售金额241.77亿元,同比增长90.25%,增幅较上月下降13.08个百分点,我县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同比出现增长。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收入29.6亿元,同比减收3.16亿元,减幅9.65%。房地产业建安税收收入2.93亿元,同比增收0.09亿元,增幅3.17%。其中:县本级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收入16.52亿元,同比减收5.46亿元,减幅24.07%,房地产业建安税收收入2.12亿元,同比增收0.08亿元,增幅3.92%;高新区房地产相关税收13.08,同比增收2.3亿元,房地产业建安税收收入0.81,同比减收0.19亿元,减幅19%。
11月份,我县共销售商品房面积12.4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58%,销售金额17.25亿元,同比增长3.54%,商品房销售均价为138.22元每平方米,同比下降2.02%。本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大幅度回落,1-11月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回暖。考虑到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的大环境短期内难以逆转,完成房地产行业全年度税收任务目标仍然存在困难。
(四)“两车”收入增长,东南汽车减收。
1-11月份,“两车”完成税收收入20.3亿元,同比增收3.26亿元,增长19.13%。其中:东南汽车入库税收4.28亿元,减收2.87亿元,减少40.14%。东南汽车税收在前三季度减收的情况下,考虑到行业总体不景气的背景下,完成年度收入任务仍然存在较大困难。奔驰汽车入库税收16.09亿元,增收6.2亿元,增长62.69%。奔驰汽车销量增加明显,企业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各税种均大幅增收。
(五)财政支出平稳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1-11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88.73亿元,增支2.76亿元,增长3.21%。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72.72亿元,比去年增加5.97亿元,增长8.9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2.63%,增支较多的科目主要是:教育支出12.2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亿元,医疗卫生支出6.7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4.5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93亿元。GDP指标中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财政支撑指标的“八项支出”合计74.01亿元,增支5.45亿元,增长7.94%。切实增加财政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突出对弱势群体的帮扶,不断巩固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的保障机制。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要求,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中的更大作用,助力新时代新闽侯建设。
一是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目标。紧盯全年目标,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全力做好最后一个月的冲刺工作。增强大局意识,为全县收入多做贡献。充分发挥好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收入预测研判,提前做好谋划预案,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二是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税费税负,缓解企业经营难题,稳定宏观经济预期。充分发挥财政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力帮扶企业用好用活财政政策,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稳定财源基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增强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
三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征收财政收入,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强化支出进度通报考核制度,落实支出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财政资金使用,切实提高支出绩效。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确保支出数据真实、规范、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