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1-4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46.39亿,完成年初预算的35.53%,同比减收5.18亿元,减少10.04%。其中:闽侯县完成36.81亿元,同比减收5.3亿元,减少12.6%;高新区完成9.59亿元,同比增收0.13亿元,增长1.3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2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3%,同比减收3.28亿元,减少9.49%。其中:闽侯县完成24.85亿元,同比减收3.36亿元,减少11.9%;高新区完成6.43亿元,同比增收0.08亿元,增长1.26%。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31.39亿元,同比减收4.38亿元,减少12.24%;
财政局组织收入15.01亿元,同比减收0.8亿元,减少5.0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9%,同比增支3.23亿元,增长9.47%。
(二)基金收支情况。
1-4月份,全县基金收入12.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同比减收13.39亿元,减少51.16%。闽侯县基金收入8.52亿元,同比减收3.78亿元,减少30.66%,高新区基金收入4.27亿元,同比减收9.63亿元,减少69.29%。其中,全县土地基金收入12.47亿元,同比减收13.45亿元,减少51.89%。闽侯县土地基金收入8.28亿元,同比减收3.8亿元,减少31.46%,高新区土地基金收入4.19亿元,同比减收9.65亿元,减少69.73%。
全县基金支出26.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7%,同比减支1.45亿元,减少5.26%。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降幅进一步扩大。
1-4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出现10.04%和9.49%的负增长,较上月减幅扩大1.97个百分点和2.05个百分点。从完成进度看,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35.53%和37.93%。
从收入构成来看,收入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税性收入的减少,1-4月税性收入31.39亿元,同比减收4.38亿元,减少12.24%。其中:中央级收入15.12亿元,同比减收1.90亿元,减少11.16%;地方级税性收入16.27亿元,同比减少2.48亿元,减少13.23%。
(二)减税降费效果进一步显现
从企业来看,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以来,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反映在税收上,主要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影响,企业所得税减收1.81亿元,降幅达18.5%。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六项税收总量也出现6.75%的负增长。从个人来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后,1-4月份我县个税收入累计减收0.57亿元,减幅达到34.55%,有力减轻了个人税费负担。
(三)第二产业当月收入高于第三产业,占比有所提升。
本月第二产业税收入4.37亿元,高于第三产业税收3.87亿元。全县三大产业的累计税收收入分别为0.10亿元,14.98亿元,16.30亿元。第二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提升至47.74%,其中汽车制造业税收收入7.56亿元,占比24.10%;建筑业税收收入1.71亿元,占比5.45%。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51.94%,其中房地产业税收收入8.23亿元,占比26.21%;批发和零售业收入2.09亿元,占比6.6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收入2.02亿元,占比6.43%;金融业税收收入1.10亿元,占比3.49%。
(四)东南汽车税收缺口进一步扩大。
1-4月份,“两车”完成税收收入5.49亿元,同比减收2.84亿元,减少34.09%。其中:东南汽车入库税收0.50亿元,减收2.64亿元,减少84.08%。东南汽车税收缺口进一步扩大。奔驰汽车入库税收4.99亿元,减收0.2亿元,减少3.85%,减收幅度较上月有所收窄。
(五)财政支出增长较快,民生支出仍是重点。
1-4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7亿元,同比增支3.23亿元,增长9.47%。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26.55亿元,比去年增加1.4亿元,增长5.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1.05%,增支较多的科目主要是:教育支出6.4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6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1.0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43亿元。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仍是财政支出保障的重点。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从经济基本面看,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从政策性因素看,减税降费政策等,对税收的减收效应仍将延续;总体上看,财政收入仍将延续下行态势,为此,要充分认识当前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直面问题和挑战,主动适应,扎实工作,积极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好各项财政收支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支持推动总部经济和新业态发展,培育更多财源增长点;采取“一企一策”“分业施策”,加大对重大财源项目的培育力度;充分调动各乡镇积极性,引导各乡镇做大做强各自特色的产业集群,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规范收入收缴管理,防止虚收空转行为,不断提高收入质量。
二是抓紧抓实收入组织。紧盯年初预算目标,动态跟踪收入进度,加强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运作,积极应对组织收入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预见性和主动性。落实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收入情况通报,合理调控分解目标,完成年度目标。
三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要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突出支出结构优化和资金整合,重点保障攻坚任务的资金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认真落实预算单位支出主体责任,督促其提前做好相关项目审批工作,减少资金滞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