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1-4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42.64亿元,同比减收3.76亿元,减少8.1%。其中:县本级完成33.26亿元,同比减收3.56亿元,减少9.66%;高新区完成9.38亿元,同比减收0.2亿元,减少2.1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75亿元,同比减收0.53亿元,减少1.69%。其中:县本级完成23.7亿元,同比减收1.15亿元,减少4.65%;高新区完成7.05亿元,同比增收0.63亿元,增长9.73%。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26.95亿元,同比减收4.43亿元,减收14.13%;
财政局组织收入15.69亿元,同比增收0.68亿元,增长4.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亿元,同比减支14.48亿元,减少38.73%。
(二)基金收支情况。
1-4月份,全县基金收入27.29亿元,同比增收14.5亿元,增长113.37%。县本级基金收入15.36亿元,同比增收6.84亿元,增长80.28%,高新区基金收入11.93亿元,同比增收7.66亿元,增长179.6%。其中,全县土地基金收入26.83亿元,同比增收14.36亿元,增长115.2%。县本级土地基金收入14.95亿元,同比增收6.67亿元,增长80.59%,高新区土地基金收入11.88亿元,同比增收7.69亿元,增长183.64%。
全县基金支出38.37亿元,同比增支12.3亿元,增长47.18%。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
1-4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减少8.1%和1.69%。从完成进度看,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 35.59%和40.76%。
从收入构成来看,非税收入15.69亿元,同比增收0.68亿元,增长4.5%。税性收入26.95亿元,同比减收4.43亿元,减收14.13%,其中:中央级收入11.89亿元,同比减收3.23亿元,减少21.35%;地方级税性收入15.06亿元,同比减少1.20亿元,减少7.41%。
(二)第三产业税收贡献占比较大。
1-4月份,全县三大产业的税收收入分别为0.04亿元,11.79亿元,15.12亿元。第二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43.74%,其中汽车制造业税收收入4.69亿元,占比17.14%;建筑业税收收入2.07亿元,占比7.67%。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56.11%,其中房地产业税收收入7.15亿元,占比26.53;批发和零售业收入2.23亿元,占比8.2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收入1.59亿元,占比5.91%;金融业税收收入1.38亿元,占比5.11%。
(三)“两车”收入持续减收。
1-4月份,“两车”完成税收收入3.72亿元,同比减收1.77亿元,减少32.3%。其中:东南汽车入库税收0.2亿元,减收0.3亿元,减少59.46%。奔驰汽车入库税收3.52亿元,减收1.47亿元,减少29.56%。东南、奔驰汽车销量下降、产销结构差异,销售额下降导致增值税、消费税减收。
(四)财政支出减速有所放缓。
1-4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亿元,同比减支14.48亿元,减少38.73%,较上月回升7.63个百分点。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15.71亿元,比去年减少10.84亿元,减少40.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8.52%,支出较多的科目主要是:教育支出6.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53亿元,城乡社区支1.35亿元。GDP指标中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财政支撑指标的“八项支出”合计19.22亿元,减支11.39亿元,减少37.21%。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总体看,当前财政收支因疫情影响持续下滑,加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财政一次性收入增多,比重加大,财政新生血液减少,财政收入压力不断加大。因此,要充分认识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扎实工作,积极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好各项财政收支工作。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有效弥补减收缺口。落实财税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抓紧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加强流动性税源管理,有效弥补减收缺口。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大力盘活各类资产,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加强收入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减税政策对即期收入的影响,做好月度收入跟踪,提早制定应急预案。
二是抓好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挤出更多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硬化预算执行约束,除应急救灾支出外,一般不追加预算。加强财力可承受能力评估,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政策和项目一律不得出台实施。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关注财政运行,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落实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主体责任,安排预算不得甩出“三保”支出缺口,执行预算不得出现挤占拖欠。建立“三保”支出预算安排事前审核机制,对发现“三保”支出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兜牢民生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