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1-11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12.73亿元,同比增收5.28亿元,增长4.91%。其中:县本级完成89.43亿元,同比增收5.11亿元,增长6.06%;高新区完成23.3亿元,同比增收0.17亿元,增长0.74%。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38亿元,同比增收2.81亿元,增长4.16%。其中:县本级完成55.47亿元,同比增收3.1亿元,增长5.93%;高新区完成14.91亿元,同比减收0.29亿元,减少1.91%。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87.42亿元,同比增收2.33亿元,增长2.73%;
财政局组织收入25.31亿元,同比增收2.95亿元,增长13.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95亿元,同比减支8.93亿元,减少10.16%。
(二)基金收支情况。
1-11月份,全县基金收入121.06亿元,同比增收30.69亿元,增长33.96%。县本级基金收入92.31亿元,同比增收47.61亿元,增长106.53%,高新区基金收入28.75亿元,同比减收16.92亿元,减少37.05%。其中,全县土地基金收入119.88亿元,同比增收30.55亿元,增长34.2%。县本级土地基金收入91.35亿元,同比增收47.51亿元,增长108.38%,高新区土地基金收入28.53亿元,同比减收16.96亿元,减少37.29%。
全县基金支出136.94亿元,同比增支72.22亿元,增长111.58%。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保持增长。
1-11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增长4.91%和4.16%。从完成进度看,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4.1%和93.3%。
从收入构成来看,非税收入25.31亿元,同比增收2.95亿元,增长13.2%。税性收入87.42亿元,同比增收2.33亿元,增长2.73%,其中:中央级收入42.35亿元,同比增收2.47亿元,增长6.18%;地方级税性收入45.07亿元,同比减收0.14亿元,减少0.31%。
(二)第三产业税收贡献占比较大。
1-11月份,全县三大产业的税收收入分别为0.10亿元,38.83亿元,48.49亿元。第二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44.42%,其中汽车制造业税收收入18.74亿元,占比21.74%;建筑业税收收入5.43亿元,占比6.21%。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55.46%,其中房地产业税收收入18.17亿元,占比20.79%;批发和零售业收入6.92亿元,占比7.9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收入6.27亿元,占比7.18%;金融业税收收入4.9亿元,占比5.61%。
(三)“两车”收入减收,东南汽车生产、销售滞止。
1-11月份,“两车”完成税收收入15.18亿元,同比增收0.06亿元,增长2.35%。其中:东南汽车入库税收0.05亿元,减收0.29亿元,减少85.79%,东南汽车受新冠疫情和国际市场贸易摩擦影响,生产、销售滞止。奔驰汽车入库税收15.13亿元,增收0.35亿元,增长1.87%,11月份奔驰汽车的销量回暖,但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不容乐观。
(四)财政支出同比下降,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1-11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95亿元,同比减支8.93亿元,减少10.16%。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54.66亿元,比去年减少13.03亿元,减少19.2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9.24%,支出较多的科目主要是:教育支出17.5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亿元,医疗卫生支出6.6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3.19亿元,农林水支出4.73亿元。GDP指标中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财政支撑指标的“八项支出”合计63.33亿元,减支11.48亿元,减少15.34%。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从经济基本面看,当前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加强风险防控,为新闽侯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是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目标。紧盯全年目标,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全力做好最后一个月的冲刺工作。增强大局意识,为全县收入多做贡献。充分发挥好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收入预测研判,提前做好谋划预案,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二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壮大财源基础。落实好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和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机制,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加大收入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支出进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着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坚决防范化解风险。认真落实我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防止其向金融领域传导。建立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建立健全债务管理情况人大报告制度,加大问责和监督力度。加快实施我县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促进地方金融企业稳健运行、管控风险。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加强库款调库管理,防范支付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