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09-10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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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1-8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09.77亿元,同比增收21.9亿元,增长24.93%。其中:县本级完成87.61亿元,同比增收19.73亿元,增长29.07%;高新区完成22.16亿元,同比增收2.17亿元,增长10.86%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49亿元,同比增收12.71亿元,增长21.99%。其中:县本级完成55.43亿元,同比增收11.09亿元,增长25.01%;高新区完成15.06亿元,同比增收1.62亿元,增长12.02%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80.06亿元,同比增收16.07亿元,增长25.12%

财政局组织收入29.71亿元,同比增收5.83亿元,增长24.4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6亿元,同比增支4.22亿元,增长8.31%

(二)基金收支情况。

1-8月份,全县基金收入58.62亿元,同比减收35.44亿元,同比减少37.68%。县本级基金收入46.46亿元,同比减收28.71亿元,同比减少38.19%,高新区基金收入12.16亿元,同比减收6.73亿元,同比减少35.39%。其中,全县土地基金收入57.97亿元,同比减收35.14亿元,同比减少37.74%。县本级土地基金收入45.88亿元,同比减收28.53亿元,同比减少38.34%,高新区土地基金收入12.08亿元,同比减收6.62亿元,同比减少35.39%

全县基金支出95.63亿元,同比减支10.28亿元,同比减少9.7%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取得较快增长。

1-8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增长24.93%21.99%。从完成进度看,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2.94%85.91%

从收入构成来看,非税收入29.71亿元,同比增收5.83亿元,增长24.42%。税性收入80.06亿元,同比增收16.07亿元,增长25.12%其中:中央级收入39.28亿元,同比增收9.2亿元,增长30.57%;地方级税性收入40.78亿元,同比增收6.87亿元,增长20.27%

(二)第三产业税收贡献占比较大。

1-8月份,全县三大产业的税收收入分别为0亿元,36.7亿元,43.36亿元。第二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45.84%,其中汽车制造业税收收入16.88亿元,占比21.08%;建筑业税收收入4.66亿元,占比5.82%。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54.16%,其中房地产业税收收入14.83亿元,占比18.52%;批发和零售业收入5.59亿元,占比6.9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收入3.85亿元,占比4.81%;金融业税收收入2.54亿元,占比3.71%

(三)奔驰汽车增长较快,东南汽车减收。

1-8月份,“两车”完成税收收入13.29亿元,同比增收1.88亿元,增长16.5%。其中:东南汽车入库税收-0.05亿元,减收0.09亿元,减少211.55%,东南汽车受新冠疫情和国际市场贸易摩擦影响,生产、销售滞止。奔驰汽车入库税收13.34亿元,增收1.97亿元,增长17.33%,主要是第二季度奔驰汽车的销量大幅度上升,带动全年收入较快增长。

(四)财政支出同比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1-8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6亿元,同比增支4.22亿元,增长8.31%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33.99亿元,同比增支0.34亿元,同比增长1.0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1.86%,占比超过六成,支出较多的科目主要是:教育支出13.8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99亿元,城乡社区支出5.35亿元,农林水支出2.47亿元。GDP指标中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财政支撑指标的八项支出合计39.06亿元,减支2.31亿元,减少5.58%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当前经济形势总体平稳向好,财政收入持续保持高增长,为冲刺全年收入目标奠定基础。为此,各级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源建设,平衡收支工作,科学研判,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是强化财政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加强收入结构分析和动态管理,落实财政收入质量正向激励政策。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政策指导,提升重点税源增收潜力。加大土地出让力度,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稳定房地产业税收增速。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盘活优质国有资源资产,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是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坚持把“三保”放在地方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持续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三是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以公开促  规范、防风险。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坚决遏制隐性  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