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1-9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19.62亿元,同比增收24.82亿元,增长26.18%。其中:县本级完成94.89亿元,同比增收21.57亿元,增长29.41%;高新区完成24.74亿元,同比增收3.26亿元,增长15.16%。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58亿元,同比增收15.85亿元,增长25.68%。其中:县本级完成60.65亿元,同比增收13.32亿元,增长28.16%;高新区完成16.93亿元,同比增收2.53亿元,增长17.54%。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87.64亿元,同比增收17.29亿元,增长24.57%;
财政局组织收入31.98亿元,同比增收7.53亿元,增长30.8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17亿元,同比增支3.76亿元,增长5.05%。
(二)基金收支情况。
1-9月份,全县基金收入70.83亿元,同比减收23.72亿元,同比减少25.08%。县本级基金收入55.8亿元,同比减收19.61亿元,同比减少26.01%,高新区基金收入15.03亿元,同比减收4.1亿元,同比减少21.44%。其中,全县土地基金收入70.09亿元,同比减收23.42亿元,同比减少25.05%。县本级土地基金收入55.14亿元,同比减收19.45亿元,同比减少26.08%,高新区土地基金收入14.95亿元,同比减收3.97亿元,同比减少20.99%。
全县基金支出103.63亿元,同比减支17.58亿元,同比减少14.51%。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长较快。
1-9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增长26.18%和25.68%。从完成进度看,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0.38%和94.56%。
从收入构成来看,非税收入31.98亿元,同比增收7.53亿元,增长30.82%。税性收入87.64亿元,同比增收17.29亿元,增长24.57%,其中:中央级收入42.04亿元,同比增收8.97亿元,增长27.12%;地方级税性收入45.6亿元,同比增收8.32亿元,增长22.31%。
(二)第三产业税收贡献占比过半。
1-9月份,全县三大产业的税收收入分别为0亿元,38.7亿元,48.95亿元。第二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44.15%,其中汽车制造业税收收入17.44亿元,占比19.9%;建筑业税收收入5.13亿元,占比5.86%。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55.85%,其中房地产业税收收入17.84亿元,占比20.36%;批发和零售业收入6.1亿元,占比6.9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收入4.09亿元,占比4.67%;金融业税收收入2.86亿元,占比3.26%。
(三)奔驰汽车增长较快,东南汽车减收。
1-9月份,“两车”完成税收收入13.62亿元,同比增收2.07亿元,增长17.94%。其中:东南汽车入库税收-0.04亿元,减收0.03亿元,减少291.14%,东南汽车受新冠疫情和国际市场贸易摩擦影响,生产、销售滞止。奔驰汽车入库税收13.66亿元,增收2.1亿元,增长18.2%,主要是第二季度奔驰汽车的销量大幅度上升,带动全年收入较快增长。
(四)财政支出同比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1-9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17亿元,同比增支3.76亿元,增长5.05%。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55.03亿元,同比增支1.07亿元,同比增长1.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0.4%,占比超过七成,支出较多的科目主要是:教育支出15.7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亿元,医疗卫生支出5.4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1.23亿元,农林水支出3.08亿元。GDP指标中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财政支撑指标的“八项支出”合计60.18亿元,减支2.79亿元,减少4.43%。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当前经济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政部门将继续按照好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努力平衡收支关系,统筹兼顾做好相关重点工作,
全力保障落实赶超任务和新闽侯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跟进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持续为企业减负。在促进有效投资、支持乡村振兴、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开放开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奖补政策,落实正向激励措施,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促进我县经济运行平稳发展。
二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壮大财源基础。落实好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和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机制,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加大收入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支出进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着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坚决防范化解风险。认真落实我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防止其向金融领域传导。建立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建立健全债务管理情况人大报告制度,加大问责和监督力度。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加强库款调库管理,防范支付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