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11-1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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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1-10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31.62亿元,同比增收25.89亿元,增长24.49%。其中:县本级完成104.21亿元,同比增收21.63亿元,增长26.19%;高新区完成27.41亿元,同比增收4.26亿元,增长18.39%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亿元,同比增收16.53亿元,增长24.5%。其中:县本级完成65.51亿元,同比增收13.51亿元,增长25.98%;高新区完成18.49亿元,同比增收3.02亿元,增长19.55%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99.29亿元,同比增收18.39亿元,增长22.74%

财政局组织收入32.33亿元,同比增收7.5亿元,增长30. 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1亿元,同比增支6.83亿元,增长9.03%

(二)基金收支情况。

1-10月份,全县基金收入71.24亿元,同比减收30.53亿元,同比减少30%。县本级基金收入56.54亿元,同比减收26.04亿元,同比减少31.54%,高新区基金收入14.7亿元,同比减收4.49亿元,同比减少23.4%。其中,全县土地基金收入70.43亿元,同比减收30.22亿元,同比减少30.02%。县本级土地基金收入55.82亿元,同比减收25.87亿元,同比减少31.66%,高新区土地基金收入14.62亿元,同比减收4.35亿元,同比减少22.94%

全县基金支出106.89亿元,同比减支21.93亿元,同比减少17.02%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1-10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增长24.49%24.5%。从完成进度看,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9.45%102.38%

从收入构成来看,非税收入32.33亿元,同比增收7.5亿元,增长30.2%。税性收入99.29亿元,同比增收18.39亿元,增长22.74%其中:中央级收入47.62亿元,同比增收9.36亿元,增长24.48%;地方级税性收入51.67亿元,同比增收9.03亿元,增长21.18%

(二)第三产业税收贡献占比超过五成。

1-10月份,全县三大产业的税收收入分别为-0.03亿元,44.11亿元,55.21亿元。第二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44.42%,其中汽车制造业税收收入20.02亿元,占比20.16%;建筑业税收收入5.8亿元,占比5.85%。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55.61%,其中房地产业税收收入19.66亿元,占比19.8%;批发和零售业收入7.16亿元,占比7.2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收入4.67亿元,占比4.71%;金融业税收收入4.15亿元,占比4.186%

(三)奔驰汽车增长较快,东南汽车生产、销售滞止

1-10月份,“两车”完成税收收入15.54亿元,同比增收1.86元,增长13.56。其中:东南汽车入库税收-0.02亿元,减收0.05亿元,减少166.6%,东南汽车受新冠疫情和国际市场贸易摩擦影响,生产、销售滞止。奔驰汽车入库税收15.56亿元,增收1.91亿元,增长13.96%,主要是第二季度奔驰汽车的销量大幅度上升,带动全年收入较快增长。

(四)财政支出同比增长,民生支出得到保障。

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1亿元,同比增支6.83亿元,增长9.03%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58.14亿元,同比增支4.35亿元,同比增长8.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0.55%,占比超过七成,支出较多的科目主要是:教育支出16.9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亿元,医疗卫生支出5.6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1.47亿元,农林水支出3.33亿元。GDP指标中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财政支撑指标的八项支出合计63.46亿元,增支0.16亿元,增长0.26%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当前经济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政部门将继续按照好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努力平衡收支关系,统筹兼顾做好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全力保障落实赶超任务和新闽侯建设。

一是强化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加强收入组织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密切跟踪重点行业税收,强化财税部门协调沟通。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拓展非税收入来源渠道。完善国库集中管理,进一步强化国库资金管理,清理部门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做好财政节支工作。牢树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严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类行政事业经费,确保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统筹用于重点领域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障义务教育建设,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强化社会保障托底,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支出。

   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加强政府债务管控,牢牢守住限额底线。深入开展化债工作,将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列入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强化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控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提示通报制度,精准施策,建立化债工作机制,降低债务风险指标,妥善化解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