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04-1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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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1-3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61.86亿元,同比增收10.82亿元,增长21.21%。其中:县本级完成50.77亿元,同比增收8.84亿元,增长21.08%;高新区完成11.09亿元,同比增收1.98亿元,增长21.79%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91亿元,同比增收11.5亿元,增长31.59%。其中:县本级完成39.95亿元,同比增收10.01亿元,增长33.44%;高新区完成7.95亿元,同比增收1.49亿元,增长22.99%

分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局组织收入28.08亿元,同比减收2.08亿元,下降7.29%

财政局组织收入33.78亿元,同比增收13.03亿元,增长62.83%;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4亿元,同比减支2.05亿元,下降8.68%

(二)基金收支情况。

1-3月份,全县基金收入3.2亿元,同比减收11.97亿元,下降78.93%。县本级基金收入0.59亿元,同比减收10.13亿元,下降94.52%,高新区基金收入2.61亿元,同比减收1.83亿元,下降41.3%。其中,全县土地基金收入3.01亿元,同比减收11.89亿元,下降79.82%。县本级土地基金收入0.42亿元,同比减收10.05亿元,下降95.95%,高新区土地基金收入2.58亿元,同比减收1.84亿元,下降41.66%

全县基金支出20.42亿元,同比减支12.21亿元,下降37.41%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保持增长

1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增长21.21%31.59%。从完成进度看,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的38.60%46.82%

从收入构成来看,非税收入33.78亿元,同比增收13.03亿元,增长62.83%。税性收入28.08亿元,同比减收2.08亿元,下降7.29%,其中:中央级收入13.95亿元,同比减收0.67亿元,减少4.61%;地方级税性收入14.13亿元,同比减收1.53亿元,减收9.79%

(二)第三产业税收贡献占比较大。

1-3月份,全县三大产业的税收收入分别为0.02亿元,15.5亿元,12.56亿元。第二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55.2%,同比增收2.77亿元,增长21.72%。其中:汽车制造业税收收入8.06亿元,占比28.71%,同比增收2.54亿元,增长46.07%;建筑业税收收入1.96亿元,占比6.99%,同比增收0.22亿元,增长13.05%。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44.74%,同比减收4.97亿元,减少28.35%。其中:房地产业税收收入3.64亿元,占比12.95%,同比减收0.81亿元,减少18.25%;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税收收入0.25亿元,占比0.92%,同比减收3.47亿元,减少93.08%。(三)奔驰汽车大幅增收,东南汽车生产、销售滞止。

1-3月份“东南、奔驰汽车及配套企业完成税收收入8.06亿元。其中:东南汽车入库税收-29万元,主要是一月份增值税退税475万元。奔驰汽车入库税收6.72亿元,同比增收2.13亿元,增幅46.24%。汽车配套企业入库税收1.34亿元,同比增收0.35亿元,下增长35.35%。

(四)财政支出同比下降,民生支出超过七成。

1-3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4亿元,同比减支2.05亿元,下降8.68%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15.37亿元,同比减支2.94亿元,同比下降16.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1.36%,占比超过七成,支出较多的科目主要是:教育支出4.0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29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06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9亿元。GDP指标中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财政支撑指标的八项支出合计21.54亿元,减支1.05亿元,下降6.16%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就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受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后期财政收入难度增大。为此,县财政局坚持贯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为目标,积极开源挖潜、精准施策,全力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努力实现收入任务目标。

一是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财税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合力,拓展收入渠道。同时,税务部门应积极与省市税务部门沟通联系,积极申请免抵调库指标,弥补税收缺口

二是加快土地出让工作。加强与部门沟通联系,围绕城市发展,谋划实施重点收储项目,将收入目标落实到具体拟出让地块,力争二季度出让30亿元,提高土地出让收入进度。

三是兜牢底线,落实“三保”保障。要全面落实好保障责任,牢固树立“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可持续发展并重的政策导向,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要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