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县直达资金指标金额为34225.46
万元,扣除调减指标87.34万元,实际指标金额为34138.12万元(上级库款资金已全部调拨到位)。目前,已全部形成支出,完成直达资金预算的100%。主要成效如下:
一、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和基层运转。
拨付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95万元(闽财社指〔2020〕073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85万元(闽财社指〔2020〕052号)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33万元(闽财社指〔2020〕048号)、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8万元(闽财农指〔2020〕046号)、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15万元(闽财教指〔2020〕030号)及退役安置补助经费30万元(闽财社指〔2020〕054号)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扶贫、教育等,以上主要统筹用于保基本民生和保基层运转。
二、重点支持帮扶企业,保市场主体和居民就业。
拨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48.47万元(闽财金指〔2020〕5号)支持我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加快恢复生产经营;拨付2020年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直达资金279.66万元(闽财社指〔2020〕056号)有效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三、有效地支持了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拨付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20万元(闽财企指〔2020〕018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49万元(闽财社指〔2020〕043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34.83万元(闽财社指〔2020〕061号)、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91.16万元(闽财社指〔2020〕066号),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乡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全力支持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支持了我县基础设施建设。
拨付特殊转移支付资金8108万元(闽财预指〔2020〕012号)用于南通文山至祥谦兰圃村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及小城镇项目建设;拨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3101万元(闽财预指〔2020〕013号)用于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及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
闽侯县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