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预〔2021〕165号)规定,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直达工作
各部门应提高思想认识。实施直达资金监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压实资金监管责任的必然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监控工作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
各部门应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提高直达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部门要逐级履行好直达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对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当年未支出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项目清单,逐级分析原因,列出支出计划。
三、切实发挥直达机制作用
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大工作力度,对于今年能支出的项目,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对于直达资金应按照规定科目和用途安排支出,确保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账实相符。对于已支出的直达资金,应及时上监控系统进行关联支出,并填报对应文号、专项资金、对应项目、科目金额的惠企利民发放表格,提高监控系统数据的完整性。
闽侯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