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24年上半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9-2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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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2024年上半年直达资金

执行情况    

 

2024年1-6月我县直达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一、直达资金使用总体情况

20241-6月,省市下达我县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共20352.1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农业农村等领域。截至6月30日止,分配进度为100%,已形成支出16271.88 万元,支出进度为80%。

二、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特点

1.部分项目已按实际需要正常支出。如:下达教育局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闽财教指〔2023〕090号)2313万元,已支出751.41万元,支出进度32.5%;下达退役局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和医疗保障经费1536万元(闽财社指〔2023〕0094号)支出1015.9万元,支出进度66.1%。

2.部分直达资金业务主管部门正在制定分配方案,如: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081万元(闽财农指〔2023〕106号),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县农业局已经着手核实面积后预计6月份拨付到位;住建局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289万元(闽财综指〔2023〕9号)、教育局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助资金441万元(闽财教指〔2023〕086号)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230万元(闽财教指〔2023〕087号)也还在制定分配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协同机制,将直达机制管理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流程,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信息共享,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加快预算执行,尽快发挥直达资金的保障作用。

2.严格按照直达资金全流程管理工作要求,通过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时关注直达资金流程进度和监控预警情况,并根据预警信息及时整改。

3.要根据预算管理规定和用款单位需求,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进度。对工资社保类资金,应按照规定的补贴发放时间节点及时支付;对工程建设类资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对惠企利民优惠政策补贴资金单独标识,同时,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兑付,确保有效发挥政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