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福州市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2021〕20号}精神,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环保整治项目,经研究下达2021年市级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404.7万元,具体资金安排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2日
公示电话:22982923、22982585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
2021年福州市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实施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补助金额 |
1 |
鸿尾乡政府 |
源里溪(穆源溪)入河排放口整治工程 |
364.7 |
2 |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
闽侯县4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及定界项目 |
40 |
合 计 |
4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