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8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闽财预指〔2024〕16号)、《2025年财政预算指标下达通知书》(侯财预指〔20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已下达农村综合改革指标共计9867.556662万元(各乡镇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到位。
附件:2025年各乡镇(街道)农综改指标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