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8-2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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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侯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2年12月31日在闽侯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局长   李春敏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县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收入预算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通过的财政支出预算。

一、2012年财政预算及预算调整情况

(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财政收支预算。2012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3亿元,比上年增长6%。根据现行体制实现县级财力31.22亿元,相应安排一般预算支出31.22亿元,比上年增长17.9%。2012年基金预算收入40.9亿元,比上年增长5.6%。2012年基金预算支出40.9亿元,比上年增长53.8%。

(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2012年财政支出预算。2012年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38.8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62亿元,增长26.5%。2012年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50.2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32亿元,增长32.6%。

二、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

(一)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预计201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62亿元,完成预算60亿元的103.3%,比上年增收9.42亿元,增长17.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7.31亿元,完成预算30.3亿元的123.2%,比上年增收8.72亿元,增长30.5%。

预计2012年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5.15亿元(含上级补助),比上年增加11.45亿元,增长34%。一般预算支出分科目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40万元,比增19.3%;

国防支出3828万元,比增241.7%;

公共安全支出16135万元,比增1.9%;

教育支出116888万元,比增35.9%;

科学技术支出5156万元,比增42.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31万元,比增19.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52万元,比增19.8%;

医疗卫生支出35198万元,比增7.3%;

节能环保支出9315万元,比增14.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1564万元,比增324.9%;

农林水事务支出33813万元,比增59.2%;

交通运输支出15998万元,比增1026.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742万元,比增2.3%;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527万元,比增70.1%;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863万元,比增32.7%;

住房保障支出7646万元;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769万元,比增187.8%;

其他支出66264万元。其中,乡镇财政增超收分成35000万元(预计);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款5000万元;2011年山区半山区乡镇非经济指标考核转移支付补助600万元;闽江北水南调一闸三线项目公司股东出资额760万元;县行政服务中心装修款开办费等563万元;指挥部工作经费、乡镇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等22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预计全县基金预算收入50.22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增长29.7%;预计基金预算支出49.85亿元,比上年增加14.79亿元,增长42.2%(详见附表1)。

三、2012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强化征管措施,确保完成收入任务。面对今年严峻的收入形势,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加强税源调研,出台鼓励外出经营建安企业回县纳税和物流行业税收总量增长财税扶持办法,促进建安业及物流业税收强劲增长;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奖励,一年一定”的财政激励政策,激发企业活力,促进财税增收;深入295家企业,大力宣传各项稳增长措施,促进企业用足、用好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做好属地征管工作,又争取12家企业移回我县征管,年增收近6000万元;及时了解机遇性税源信息,力促机遇性税源在我县纳税,实现收入13200万元;实时分析东南汽车、奔驰汽车及房地产等大企业税收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促产促销促纳税;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任务,安排工业企业发展基金5000万元,落实好工业企业技改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已拨付资金5042万元,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新兴项目落地生根。

(二)强化投入力度,落实民生优先。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共拨付资金118078万元,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其中,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和免杂费资金4006万元,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拨付资金20442万元,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拨付资金3696万元,对全县中小学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和重建;安排幼儿园校舍新扩建资金2996万元,新建和改造幼儿园2.8万平方米;安排职业教育支出2548万元,大力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资金16865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拨付资金5530万元,促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顺利实施;拨付资金6954万元,做好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保障工作;拨付城乡低保金、物价补贴等4282万元,加大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拨付资金5101万元,推进县、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建设;拨付资金2269万元,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建设。

继续加大“三农”投入,用于农林水资金达39790万元,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其中,拨付资金15320万元,做好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7745万元,支持“双百工程”、重点特色示范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造林绿化和“四绿工程”建设补助资金8995万元,落实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产业开发;拨付资金961万元,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努力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强化经营运作,加快城市建设。全力服务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同城化步伐。千方百计做好“五大战役”等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全年筹措建设资金754829万元,其中投入小城镇建设64759万元;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建设63828万元;“两区三园”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57252万元;新南港大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道路桥梁体系建设99227万元;市民广场、滨江商务中心、金融大厦、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等市政项目及乡镇基础设施建设102108万元;科技中心、文化中心、博物馆、闽江下游南港南岸防洪堤路等社会事业项目及其他项目119617万元;生产生活留用地货币补偿款、被征地农民保障金、购买耕地增减挂钩指标等土地收储和报批费用248037万元。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财政绩效。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在福州市率先对教育系统二级核算单位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全年办理直接支付22322笔,金额302558万元,办理授权支付10345笔,金额7401万元;政府采购发挥重要监管效益,组织集中采购745批,预算14683万元,节约资金1556万元,节约率10.6%;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对水利、扶贫、救灾等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对查找和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继续开展财政资金账户的清理工作,又撤销专户7个,归并专户5个,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户的设置和管理,保证了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对各单位财政资金和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不断提高支出进度;制定出台新一轮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确保基层政权运转,激发基层发展活力。

(五)强化效能建设,提升服务理念。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通过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签订效能建设责任状、不定期进行效能工作测评等方式,力促干部思想观念大解放、素质能力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重新对有关效能制度进行梳理并编订成册,严格按效能制度落实,做到“快速落实,马上办好”;将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及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局面;简化拨款路径,设立正常经费预算、追加预算业务及项目拨款流程图,从各个环节简化程序、压缩时限,提高拨付效率,全面促进资金拨付工作提速增效。

 

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3年我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收支预算主要安排如下:

一、一般预算收支安排

201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预算70亿元,比上年增收8亿元,增长12.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1.37亿元,比上年增收4.05亿元,增长10.9%。

根据省对县财政体制,当年县级可供安排财力42.28亿元,增长35.4%,一般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2.28亿元,增长35.4%。一般预算支出分科目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77万元,比增26%;

国防支出409万元,比增9.9%;

公共安全支出15726万元,比增40%;

教育支出122049万元,比增66.3%;

科学技术支出4379万元,比增3.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57万元,比增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6万元,比增1.4%;

医疗卫生支出25752万元,比增5.2%;

节能环保支出1810万元,比增79.8%;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741万元,比增26.2%;

农林水事务支出23274万元,比增23.2%;

交通运输支出1174万元,比增18.2%;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229万元,比增10.4%;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71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86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009万元;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870万元;

预备费4300万元,比增34.4%;

其他支出155956万元,比增41.3%。其中,重点项目前期费用、建设投入等80521万元;县城新区组团等社会事业项目15000万元;银行贷款本息债券本息4166万元;乡镇体制增超收分成31000万元;用于困难人群救济、弱势群体救助、老年人慰问等4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2013年基金预算收入51.37亿元,增长2.3%。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37亿元,增长25.6%(详见附表2)。

三、2013年财政主要工作

为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预算收支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投入,培植壮大税源。重视财政资金投向的引导作用,安排资金367114万元支持“五大战役”等项目建设。其中,新南港大桥等重点项目建设战役44030万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36800万元;内河整治、道路建设等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67108万元;旧城改造、市政建设等城市建设战役72625万元;安置房、廉租房建设等民生工程战役95485万元;旗山路拓宽改造、大学新区征地拆迁等其他县财政性投资重点项目51066万元。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力度,安排工业发展基金5000万元,不断提高工业产品竞争力。安排科技项目支出4000万元,引导和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及时兑现2012年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适时推出扶持企业改制上市等新的财税激励政策,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二)强化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一是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变化发展趋势,加强与国地税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着重抓好汽车制造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及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加强收入形势分析与预测,增强组织收入的针对性;要依法组织收入,强化稽查措施,堵塞收入漏洞,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继续做好属地征管工作。继续协调市财政局等单位,促进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省盐业公司等11家企业尽快移回我县纳税,并积极争取海峡汽车文化广场未移回纳税的汽车4S店移回我县征管。三是千方百计引进外地税源,促进税源回流,并积极争取机遇性税源在我县纳税;做好财源摸底工作,充分掌握土地、店面等国有资产存量情况,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三)增收节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以赴筹集资金、精心安排支出计划,认真做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等各项事关民生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预算内安排教育投入122049万元,促进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其中,安排资金50000万元,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安排教育附加费专款收入10000万元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推动教育持续发展。

预算内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5752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710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40万元;安排卫生系统提升改造专项经费5000万元;乡镇卫生院“三核一补”、综合医院药品差价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等2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6万元。其中,安排城乡低保资金2760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50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军转干部生活补贴等202万元。 

预算内安排“三农”支出23274万元,加强农村基层投入。其中,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配套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支出5000万元;乡镇造林绿化补植抚育经费、造林苗木补助等林业支出40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资金、水利水毁工程除险加固等水利支出4000万元;山区小额信贷贴息、造福工程搬迁补助等扶贫支出2000万元;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补助资金等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000万元。

(四)深化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指标控制管理,推进完善财政预算体系。二是巩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资金全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内控、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升服务,充分发挥源头防范作用。三是扎实做好“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设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专项扶持资金”,对因改革而造成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给予财政扶持。四是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消费支出,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五是坚决执行各项厉行节约要求,有保有压,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从严控制公车管理,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同时加强对支出的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闽侯新一轮跨越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