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3日在闽侯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局长 吴文钦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增收节支工作,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支持产业升级、重大民生和新型城镇化,全力推动创新发展,财税运行平稳健康。
一、2016年财政预算及预算调整情况
(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 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
1、县人大批准的2016年县本级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96亿元(闽侯县79.96亿元,高新区16.04亿元),比增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9.46亿元(闽侯县56.69亿元,高新区12.77亿元),比增6.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7.15亿元(闽侯县65.90亿元,高新区11.25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为65.58亿元(闽侯县42.77亿元,高新区22.81亿元),比增544.9%,其中:土地基金收入63.96亿元(闽侯县41.3亿元,高新区22.66亿元),比增641.9%;其他基金收入 1.62亿元(闽侯县1.47亿元,高新区0.15 亿元),比增12.5 %。政府性基金支出为65.58亿元(闽侯县42.77亿元,高新区22.81亿元)。
(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人大通过的96亿元,调整为100.16亿元(闽侯县 81.34亿元,高新区18.82 亿元),调增4.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人大通过的69.46亿元,调整为66.06亿元(闽侯县53.15亿元,高新区 12.91亿元),调减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人大通过的77.15亿元,调整为84.26亿元(闽侯县73.02亿元,高新区11.24亿元),调增7.11亿元(其中: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调增支出6.89亿元)。
2、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年初人大通过的65.58亿元,调整为21.99亿元(闽侯县16.83 亿元,高新区5.16 亿元),调减43.59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由63.96亿,调整为21.24亿元(闽侯县16.09 亿元,高新区5.15 亿元),调减42.72亿元;其他基金收入 1.62亿元(闽侯县1.47亿元,高新区0.15 亿元),调整为1.01亿元(闽侯县0.99亿元,高新区0.02亿元),调减0.6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人大通过的65.58亿元,调整为24.39亿元(闽侯县19.23亿元,高新区 5.16 亿元),调减41.19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支出预算由63.96亿,调整为21.24亿元(闽侯县16.09 亿元,高新区5.15 亿元),调减42.72亿元。其他基金支出 1.62亿元(闽侯县1.47亿元,高新区0.15 亿元),调整为1.01亿元(闽侯县0.99亿元,高新区0.02亿元),调减0.61亿元。2016年置换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调整支出7.92亿元。
二、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以下数据为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0.6亿元(闽侯县81.19亿元,高新区19.41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16亿元的100.43%,比上年增收10.47亿元,比增11.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亿元(闽侯县52.68亿元,高新区13.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66.06亿元的99.9%,比上年增收0.78亿元,比增1.2%。
据快报统计,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14亿元(闽侯县78.92亿元,高新区13.22亿元;含省、市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结余支出),比增17.34%。主要支出情况:
1.法定支出31.3亿元,其中:
(1)教育支出22.95亿元,比增41.49%;
(2)农业支出6.83亿元,比增8.07%;
(3)科技支出1.52亿元,比增15%。
2.民生支出25.18亿元,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2亿元,比增15.93%;
(2)卫生和计生支出7.61亿元,比增6.51%;
(3)社会保障支出6.52亿元,比增50.23%;
(4)节能环保支出2.31亿元,比增21.58%;
(5)住房保障支出6.12亿元,比增27.50%。
3.发展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支出35.66亿元,其中: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7.06亿元,比增20.48%;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6亿元,比增36.2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6.96亿元(闽侯县22.78 亿元,高新区4.18亿元),比上年增加16.79亿元,比增165.09%,完成调整预算21.99亿元的122.6%,其中:土地基金收入26.03亿元(闽侯县21.91亿元,高新区4.12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 21.25亿元的122.49%,比上年增加17.4亿元,比增201.85%;其他基金收入 0.93亿元(闽侯县0.91亿元,高新区0.02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0.75 亿元的124%。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2.3亿元,本年支出27.88亿元(闽侯县23.81亿元,高新区4.07亿元)。
2.政府性基金主要项目支出情况。
(1)土地出让成本支出4.12亿元,其中:
①征迁补偿支出1.76亿元;
②土地报批费用0.43亿元;
③县、乡工业区“三通一平”建设0.64亿元;
④被征地农民保障支出0.56亿元;
⑤耕地增减挂钩指标费用0.73亿元。
(2)民生项目支出16.09亿元,其中:
①住房保障支出7.67亿元;
②小城镇建设支出8.42亿元。
(3)发展项目支出(重点项目)6.74亿元,其中:
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39亿元;
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35亿元。
(4)其他专项基金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价格调节基金、污水处理费等)0.93亿元。
(三)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5.18亿元,本年收入为5.44亿元,安排本年支出6.21亿元,增长27.25%,结余4.41亿元。具体险种收支情况如下: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1.86亿元,支出1.4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44亿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46亿元,支出1.9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55亿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收入2.51亿元,支出2.51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0.22亿元,支出1.24亿元,当年收支结1.02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2016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创新管理提升保障能力
狠抓预算收入执行,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的情况下,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的全年收入任务完成。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政策和资金支持,2016年已到位上级财政资金8.15亿元。加强对重点支出项目的督导,按月通报考核部门预算支出,促进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6年已收回财政存量资金7.1亿元统筹用于民生等重点项目支出。全方位落实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二)强化措施力推转型升级
深入开展“四个万家”、“企业服务月”活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扶持产业龙头,改造提升汽车、机电、建材、工艺品、鞋帽服装、食品饮料等支柱产业。兑现各级产业扶持资金0.65亿元,加强对实体经济扶持,巩固骨干税源,东南汽车、奔驰汽车税收均超5亿元。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资金0.1亿元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培育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投入1亿元完善园区基础配套,拓展产业转型提升载体空间。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免政策,有效运用应急保障周转金2.45亿元,为17家企业办理周转贷业务76笔,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持续提升社会民生福利
年度民生投入68.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1%。教育、卫生经费优先保障。落实教师增资政策,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建设县级补助比例提高到6.3%、70%,倾斜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完善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加大县医院、县二医院、县人民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建设投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公共财政投入居民社保体系资金7.03亿元,占比8.34%,持续提高城乡低保、五保、新农保、新农合等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落实1.55万名机关事业干部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拨付“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工程”、环卫保洁等补助0.8亿元;继续安排每个山区、半山区乡镇每年0.3亿元用于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项目,着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3亿元、公交体系建设资金0.1亿元,安排0.74亿元支持文化保护、重大体育赛事与文化节会,繁荣社会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安排农林水资金6.23亿元;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0.24亿元;落实贷款0.25亿元扶持农村发展,财政贴息0.02亿元。
(四)有为运作保障城市建设
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有效保障城建资金需求。积极对接争取上级支持,麦浦河整治、农村畜禽整治项目分别获得国家0.33亿元专项基金和3亿元农发行贷款授信支持,拟首次以建投公司为发债主体,设立首期10亿元城投债,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交通工程及安置房建设等。力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将竹岐新区江滨路、防洪六期工程等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县PPP试点项目,构建多元化城建资金保障体系。年度累计筹措建设资金48亿元,其中“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和“百个项目·百日会战”征迁行动19.1亿元,县级安置房建设4.63亿元,交通、市政及水利等公共配套17.23亿元,“两区(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园(南通物流园)建设”3.32亿元,推动城市品质全面提升。
(五)力促改革提升服务效能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内容,扩大部门公开范围,全县“三公经费”及250个单位部门预决算实行网上公开。启动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工作,研究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并选取部分单位先行探索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将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内容与中期规划衔接,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收支分析、政策梳理,推动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落实国务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加强各类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执行,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快构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强财政监督,组织对企业扶持资金、种粮直补资金和镇(街道)项目建设资金、新农合医疗基金等专项检查。
各位代表、委员,2016年我县财税工作在复杂艰辛转型升级中继续负重前行平稳发展,这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协关心支持,政银企携手并肩,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拼搏的成果。在此,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闽侯财政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位领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2017年是县十八届政府任期的第一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既充满信心,更清醒直面诸多困难和挑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传统产业、中小企业转型突围和新旧发展动力转换任重道远。新型城镇化建设刚性需求与财政收入增幅趋缓矛盾突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压力加大;财税体制改革措施陆续出台,传统思维、习惯做法与改革新要求碰撞加剧,落实“八项规定”与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需常抓不懈。这些问题都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采取扎实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稳中求进,支持产业升级、重大民生和新型城镇化,实现稳增长与调结构互为支撑、互促共进。
综合考虑我县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7年收支预算主要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07.66亿元(闽侯县85.6亿元,高新区 22.06 亿元),比增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70.62亿元(闽侯县55.77 亿元,高新区14.85 亿元),比增7%。根据省对县财政体制,当年县级可供安排财力76.35亿元(不含省市专项补助、上年结转结余),公共财政支出相应安排76.35亿元(闽侯县62.30亿元,高新区 14.05亿元)。
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1、法定支出24亿元,其中:
(1)教育支出14.72亿元;
(2)农业支出7.99亿元;
(3)科技支出1.29亿元。
2、民生支出21.1亿元,其中:
(1)文化支出1.27亿元;
(2)卫生和计生支出7.35亿元;
(3)社会保障支出7.92亿元;
(4)节能环保支出1.6亿元;
(5)住房保障支出2.96亿元。
3、发展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支出26.77亿元,其中: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3.76亿元;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28亿元;
(3)扶持企业发展支出0.7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6.21亿元(闽侯县50亿元,高新区26.21亿元),增长252.9%,其中:土地基金收入74.98亿元(闽侯县48.77亿元,高新区26.21亿元),增长641.9%;其他基金收入 1.23亿元(闽侯县1.23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76.21亿元(闽侯县50亿元,高新区26.21 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支出74.98亿元(闽侯县48.77亿元,高新区26.21 亿元),其他基金支出 1.23亿元(闽侯县1.2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主要项目支出情况。
2.政府性基金主要项目支出情况。
(1)土地出让成本支出21.59亿元,其中:
①征迁补偿支出17.12亿元;
②土地报批费用0.6亿元;
③被征地农民保障支出1.82亿元;
④耕地增减挂钩指标费用2亿元。
(2)民生项目支出35.89亿元,其中:
①住房保障支出23.72亿元;
②小城镇建设支出12.17亿元。
(3)发展项目支出(重点项目)17.5亿元,其中:
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36亿元;
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14亿元。
(4)其他专项基金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污水处理费等)1.23亿元。
三、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算
根据财社〔2015〕191号文件的规定,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分级编报,属于县级统筹层次的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03亿元,2017年收入预算为5.52亿元,安排支出4.68亿元,滚存结余3.87亿元。具体险种收支情况如下:
1、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4亿元,
预算支出1.8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4亿元。
2、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8万元,
预算支出2.8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4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7年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及我县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仍按13.5%的上缴比例编制,县自来水公司2016年预计利润400万元,2016年上交财政利润计54万元;同时,安排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54万元,用于自来水厂扩建改造。
五、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为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预算收支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支持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
整合创新财政支持加快经济发展的思路与方式。优先安排经济发展扶持资金1亿元,继续巩固骨干税源,引导企业加快技术、产品、业态等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供给侧”改革。继续加大对创新平台建设与科研机构运营投入,强化科技制造端创新研发能力,支持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物流园、海峡汽车文化广场及4S店等载体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众创空间”,培育新的发展龙头。有效运作产业创投基金,带动发展电商总部、智能装备、金融服务等新业态、新税源。综合运用应急周转贷资金,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企业资产清算,逐步化解资金链和担保链风险。
(二)统筹优化聚焦民生改善
继续优化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落实四大类4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28.69亿元,逐步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广大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筹措资金15亿元,确保71个提速增效项目顺利开展,其中:教育项目26项,资金1亿元;水利项目13项,资金5亿元;安置房建设32项,资金9亿元。安排0.33亿元资金实施精准扶贫,推进分类施策,对全县建档立卡557户贫困人口进行重点扶持,确保实现全部脱贫。安排县城旧城改造(二期)、闽侯二桥等项目资金19.18亿元,促进旧改造一二期连片提升、中心大县城跨江联动发展。安排“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工程”、宜居环境建设等项目资金1.98亿元,筹措1.35亿元加快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收集系统及配套管网建设,打造闽侯生态文明新优势。安排文化支出1.36亿元,支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乡村健身工程等文体设施建设,支持开展“百村千场”文化惠民演出、民俗文化节、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全民健身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三)完善激活城建投融资机制
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推广运用PPP模式,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引导和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城市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深入开展“抓招商、促发展”专项行动,完善功能配套,策划新兴业态,有序盘活出让存量资产,构建良性可持续的城市经营运作体系。做大建投等国有企业,发挥国企在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创新投融资形式,综合运用城投债、企业债、政府债券资金及重大产业基金、政策性优惠贷款等,优化利率与期限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加强政府和企业债务分类管控,逐步建立政府性债务公开制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四)纵深推进现代财政体制改革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抓好营改增后收入分析和组织工作,努力实现税性收入和可用财力同步增长。狠抓支出预算进度,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构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完善编制中期财政规划,逐步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升财政资金安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现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全覆盖,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对民生领域和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强化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持厉行勤俭节约,扎紧财政支出的口子,严格落实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
(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切实发挥财政部门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纠“四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2017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念、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全面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努力建设县强民富、创新创业、生态宜居、幸福和谐的新闽侯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附表:2017年闽侯县政府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