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01-2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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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闽侯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0日在闽侯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闽侯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闽侯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致力高质量发展,勇于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解放思想,树立“大财政”观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高效开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全省县(市)区前列,为全面建设新时代高质量高标准滨江新城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0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全县(含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126.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比上年增加9.74亿元,增长8.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7%,增加4.91亿元,增长6.7%。支出100.92亿元(含省市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8.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28%,比上年增加7.69亿元,增长8.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增加3.98亿元,增长7.1%。支出81.15亿元。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1%,比上年增加2.05亿元,增长8.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4%,增加0.93亿元,增长5.5%。支出19.7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41.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同比增加42.04亿元,增长42.1%;支出157.7亿元,增加72.29亿元,增长84.6%。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同比增加66.16亿元,增长172.6%;支出114.13亿元,增加75.79亿元,增长197.7%。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7.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5%,同比减收7.77亿元,减少17.2%;支出43.57亿元,减少3.5亿元,减少7.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21万元,增长403.3%;支出10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7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支出5.99亿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末闽侯县政府债务余额55.67亿元(其中闽侯县本级45.16亿元,高新区10.51亿元),比上年末余额41.31亿元增加14.3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16.3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3.8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2.54亿元,世行贷款0.01亿元),偿还2亿元(不含再融资债券偿还1.9亿元)。当年新增债券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闽侯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3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本金由县财政承担偿还责任,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上述快报数字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责,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全力支持新闽侯滨江新城建设。

(一)固根基、调结构、扬优势、稳发展

1、致力创新驱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注重实效”的要求,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减税降费6.37亿元,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投入惠企资金4.66亿元,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其中:投入资金3.77亿元,支持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助力企业实施科技研发、技术改造、增资增效;投入资金0.54亿元,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措施落地生效,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制建设;投入资金0.35亿元,创新政银企联动机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鼓励企业“走出去”。

2、致力提升品质,社会治理持续增进。投入资金 77.82 亿元,全面推进滨江新城建设,主动融合福州主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聚焦打造“省会副中心”。其中:投入资金19.7亿元,支持荆甘旧村旧城改造,促进荆溪、甘蔗与福州市区连线成片一体发展;投入38.1亿元,大力支持安置房建设,全方位推进滨江新城建设;投入资金3.11亿元,完善福州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鸿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6.59亿元,加快闽侯二桥、南通文山至祥谦兰圃村段道路拓宽改造、城镇道路“白改黑”提升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城乡路网交通设施;投入10.32亿元,全力落实地铁2号线、5号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F1快线、洪塘大桥拓宽改造、福厦客专铁路等省市重点项目闽侯段建设资金

3、致力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宜居宜家。投入7.08亿元,促进改善生态环境。其中:投入资金2.58亿元,深入开展“整洁闽侯”行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新建城乡公厕35所;投入资金3.6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重点支持旗山湖工程建设、安平浦、溪源江安全生态水系、闽江防洪工程等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0.9亿元,支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产业开发,完善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支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等重点工程。

(二)补短板、强弱项、促民生、谋福祉

2020年,全县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力度,民生保障得到切实强化,全县民生支出80.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1.2%。

1、致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投入资金 12.09亿元,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其中:投入资金4.15亿元,支持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大力发展金鱼产业,鼓励林农参与发展林下经济项目,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开发山区乡村旅游,带动农村就业,拓宽增收渠道;投入资金 7.28亿元,落实“一革命五行动”,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完成农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工程,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投入资金0.66亿元,强化东西部、山海协作对口帮扶,援宁援藏援疆资金实现稳定增长。

2、致力民生保障,社会保障服务提升。投入14.65亿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其中:投入资金1.54亿元,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出台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政策,减免患者救治费用,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补助定点救治医院,开展病毒核酸检测;投入资金1.96亿元,加快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鸿尾、竹岐、南通镇等3家卫生院新院建成投入使用,着力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重大疫情防控防治体系;投入资金0.38亿元,加大基本药物补助及药品补助,减轻群众医费负担;投入资金0.78亿元,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投入资金3.43亿元,加大社会医疗保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医保制度;投入资金3.75亿元,加大困难群众补助力度,推进养老改革发展,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

3、致力共享发展,教育文化均衡发展。投入15.21亿元,全力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其中:投入资金13.9亿元,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巩固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推动城乡学校和设施均衡配置,助力扶贫助学生均公用经费等惠生工程,完善校舍安全建设,补齐教育短板;投入资金 1.31亿元,支持文化、体育、旅游等事业协同发展,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打造昙石山特色文化历史街区等古民居示范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三)提绩效、防风险、强体制、严监管

1、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设置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支出督导力度,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直达资金使用。逐步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坚决防范化解风险。认真落实我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防止其向金融领域传导。建立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建立健全债务管理情况人大报告制度,加大问责和监督力度。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加强库款调库管理,防范支付性风险。

3、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超市模式,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电子化管控,提高政府采购公开度、透明度。认真做好人大审查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承办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7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答复满意率百分之百。

4、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一是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杜绝奢靡之风,规范财政支出合法、合规、合理。二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根据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挑选三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采取下户检查,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办法,达到既督促整改又提高会计业务处理水平;三是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财政监督取得实效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大力支持、监督指导下,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矛盾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问题。房地产行业等传统行业增收贡献不可持续,实体经济投资增长乏力,以及为降低企业成本负担需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这都造成新常态下财政增收难度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问题,税性收入比重下降较多,财政运行面临困难。根据上级部署,2020年在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民生补短板方面要求相应加大支出,因此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背景下,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取得成效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2020年的圆满收官代表着“十三五”规划任务的胜利实现。

五年来,县财政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县财政收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2015年的90.12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26.05亿元,增加35.93亿元,年均增长6.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5年的65.22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78.14亿元,增加12.92亿元,年均增长3.7%。财政收入一直处于平稳增长的态势,财政收入总量位居全省(市)区前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五年来,县财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财政支出刚性需求不断增加的新常态,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全县民生支出从2015年的61.7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80.22亿元,增加18.45亿元,年均增长5.4%。2016-2020年全县民生支出402.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9%。

 

“十四五”财政规划

 

“十四五”期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省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战略目标,把握国家新型县城城镇化建设契机,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坚持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防控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发展可持续性,为打造县强民富、宜商宜市、生态宜居、幸福和谐的现代化“滨江新城”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实现财政与经济协同增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措施,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从发展高端制造业等方面着力,促进第二产业提质增效;从鼓励支持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型业态方面着力,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围绕提高财政保障水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税性收入和可用财力“两个比重”,切实提高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结构的合理性、区域间的均衡性,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实现财政与民生共享发展。在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同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向重点任务和民生领域倾斜,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持续保持民生支出保障水平,统筹推进财政与民生共享发展。到2025年,全县民生支出达到84.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

 

 

2021年预算草案

 

一、2021年收入预计和支出投入

综合考虑我县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21年全县(含高新区)预算编制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32.26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05亿元,增长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全县可动用财力为90.17亿元,支出90.17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03.82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42亿元,增长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县本级财力为69.37亿元,支出69.37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28.53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3亿元,增长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财力为20.8亿元,支出20.8亿元。

“三保”预算支出46.58亿元,其中:保工资(人员经费)支出 21.68亿元,保运转(公用经费)支出10.32亿元,保基本民生(扶贫、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村级支出和其他基本民生)支出15.8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191.78亿元,增长36.3%,支出195.08亿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0亿元,增长45.6 %,支出150亿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1.78亿元,增长10.9%,支出45.0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51万元,支出15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7.22 亿元,支出6.44亿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90.17亿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4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28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8.59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8.64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24亿元,对企业补助4.76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1.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6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6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1亿元,预备费及预留2.43亿元,其他支出8.1亿元。

二、2021年县本级财政政策重点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结构改革

积极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明确2021年的经济目标的任务和工作重点,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将惠企政策落实到实处。安排资金7.98亿元,落实企业扶持政策。其中:安排资金6.9亿元,完善企业分段研发补助等政策,落实企业正向激励资金,鼓励引进总部经济;安排资金0.52亿元,支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促进传统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扩容;安排资金0.56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壮大,激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推动创新发展,推进汽车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二)融入主城多措并举,全力支持滨江新城建设

安排资金78.29亿元,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沿江滨建新城”,支持区域协同发展。其中:安排资金28.25亿元,推动大县城“荆甘竹”协同区域建设,加快旧城改造进度,完善县城功能配套,推进闽侯二桥、地铁5号线、江滨路提升等重点工程进度,完善城乡路网建设;安排资金23.89亿元,推动大学城“高大上”及南通物流园协同区域建设,聚焦上街打造一流大学城,推进旗山湖、三创园等项目建设,促进周边设施配套提级和综合环境提升,加快南通物流园建设,建成海峡西岸物流中枢,形成南通高端贸易集散地;安排资金26.65亿元,推动汽车城“祥青尚”协同区域建设,新建青口自来水厂,重点推进东台高端新材料产业园、华擎工业园、兰圃汽配产业园建设,全面建设汽车产业基地,推进324国道、奔驰大道提升、林森大道(二期)等路网建设,提速汽车产业园发展路径;安排资金3.09亿元,推动雪峰山城“西北部”协同区域建设,整合大湖红色文化、特色风情,加快实施白沙海丝居艺小镇、创意文化街区等项目,推进鸿尾高端装备建材产业园,加大山区乡镇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协同发展。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民生保障

安排资金17.53亿元,助力教育优先发展,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落实“一增长,两确保”。其中:安排资金1.77亿元,重点支持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安排资金14.14亿元,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和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安排资金1.21亿元,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老年教育办学水平。

安排资金4.29亿元,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大文化体系建设。其中:安排资金1.77亿元,深入开展闽剧、曲艺等文化惠民活动,完善闽都民俗园、徐家村古村落、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白沙全域旅游,推动全县旅游文化发展;安排资金1.25亿元,加大城乡历史文物保护力度;安排资金1.27亿元,健全全民运动体育设施。

安排资金18.02亿元,加大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安排资金2.15亿元,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重大公共卫生安全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安排资金2.34亿元,支持卫生医疗机构病房和设备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补齐医疗卫生短板;安排资金4.13亿元,稳步提升城乡居民保障能力,做到应保尽保;安排资金2.17亿元,加大助残补助,关爱残疾人弱势群体,持续提高城乡低保、五保、新农保、临时救助等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安排资金0.72亿元,做好退役士兵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

安排资金34.74亿元,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其中:安排资金16.27亿元,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产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猪等重点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安排资金1.12亿元,支持森林生态资源、四绿工程建设,加强病虫害防治。安排资金15.82亿元,建设旗山湖、溪源江泄洪洞等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完善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安排资金11.53亿元,支持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完善生态系统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

安排资金58.52亿元,扎实推进住房保障,打造平安闽侯,共创共享和谐闽侯。其中:安排资金50亿元,加快全县安置房建设,大力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旧城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工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8.52亿元,深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雪亮工程”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打造法治闽侯、和谐闽侯。

三、扎实抓好预算执行

2021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投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完成各项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一)强化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加强收入组织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密切跟踪重点行业税收,强化财税部门协调沟通。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拓展非税收入来源渠道。完善国库集中管理,进一步强化国库资金管理,清理部门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从严控制财政资金拨付。

(三)做好财政节支工作。牢树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严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类行政事业经费,确保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统筹用于重点领域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障义务教育建设,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强化社会保障托底,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支出。

(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加强政府债务管控,牢牢守住限额底线。深入开展化债工作,将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列入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强化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控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提示通报制度,精准施策,建立化债工作机制,降低债务风险指标,妥善化解债务风险。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紧盯财政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财政部门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新时代指导思想,提高干部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强化干部专业能力,培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实干实绩的财政干部,建设忠诚担当干净的高素质财政队伍。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县财政局将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推进滨江新城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为加快建设活力闽侯、魅力闽侯、品质闽侯,继续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附表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0年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收入快报数

2021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1,260,551

988,802

271,750

1,323,573

1,038,242

285,331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81,417

603,977

177,440

820,482

634,176

186,306

1、税收收入

499,827

370,240

129,587

620,368

484,176

136,192

   增值税

236,259

186,374

49,885

252,379

200,000

52,379

   企业所得税

76,294

58,566

17,728

78,615

60,000

18,615

   个人所得税

27,534

15,945

11,589

30,169

18,000

12,169

   资源税

863

846

17

918

900

1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922

19,598

5,324

35,591

30,000

5,591

   房产税

19,864

12,037

7,827

23,218

15,000

8,218

   印花税

9,320

6,701

2,619

10,750

8,000

2,750

   城镇土地使用税

4,290

3,166

1,124

6,180

5,000

1,180

   土地增值税

48,250

35,771

12,479

110,404

97,176

13,228

   车船税

2,718

2,715

3

5,003

5,000

3

   耕地占用税

4,001

3,207

794

5,834

5,000

834

   契税

45,527

25,334

20,193

61,202

40,000

21,202

   环境保护税

78

73

5

106

100

6

   其他税收收入

-99

-93

-6

 

 

 

2、非税收入

281,590

233,737

47,853

200,114

150,000

50,114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

11,633

10,677

956

3,002

2,000

1,002

   罚没收入

9,084

8,754

330

6,000

3,000

3,000

   专项收入

103,633

61,446

42,187

87,994

50,000

37,994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5,257

5,257

 

4,677

4,67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50,735

146,608

4,127

98,118

90,000

8,118

   捐赠收入

304

51

253

20

20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907

907

 

300

300

 

   其他收入

37

37

 

3

3

 

(二)上划中央收入

479,134

384,825

94,310

503,091

404,066

99,025

   增值税

236,259

186,374

49,885

252,379

200,000

52,379

   企业所得税

114,441

87,849

26,592

117,922

90,000

27,922

   个人所得税

41,301

23,918

17,384

45,253

27,000

18,253

   消费税

57,435

56,986

449

57,471

57,000

471

   车辆购置税

29,698

29,698

 

30,066

30,066

 

附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0年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支出快报数

2021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1,009,157

811,461

197,696

901,727

693,727

208,0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9,825

60,996

18,829

70,796

57,279

13,517

二、国防支出

926

926

 

935

935

 

三、公共安全支出

42,124

36,677

5,447

33,486

27,899

5,587

四、教育支出

193,935

139,013

54,922

212,081

145,351

66,730

五、科学技术支出

37,742

6,000

31,742

30,960

5,215

25,745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0,273

9,536

737

14,457

12,200

2,257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0,467

71,454

19,013

100,744

82,766

17,978

八、医疗卫生支出

83,156

75,045

8,111

79,777

74,166

5,611

九、节能环保支出

27,695

26,047

1,648

18,131

15,281

2,850

十、城乡社区支出

201,283

180,964

20,319

63,765

26,385

37,380

十一、农林水支出

67,651

63,231

4,420

46,329

42,809

3,520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12,007

10,514

1,493

2,852

1,426

1,426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20,800

7,742

13,058

15,869

1,603

14,266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0,658

29,100

1,558

5,408

5,408

 

十五、金融支出

3,710

187

3,523

2,000

 

2,000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1,978

9,123

2,855

11,372

7,731

3,641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32,983

25,811

7,172

9,603

7,989

1,614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支出

2,385

2,385

 

3,075

3,075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890

4,103

787

5,782

5,024

758

二十、预备费

0

 

 

18,120

15,000

3,120

二十一、其他支出

24,183

22,121

2,062

124,940

124,940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20,865

20,865

 

21,135

21,135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9,039

9,039

 

10,010

10,010

 

二十四、债务发行费支出

62

62

 

100

100

 

二十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20

520

 

0

0

 

说明:2021年预算支出数不含中央省市专项补助支出。

附表3

政府性基金收入2020年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收入快报数

2021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

1,419,814

1,045,048

374,766

1,917,800

1,500,000

417,800

(一)土地基金收入小计

1,406,420

1,033,987

372,433

1,905,300

1,490,000

415,3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367,168

1,006,269

360,899

1,766,540

1,364,000

402,540

   国有土地基金收益收入

39,158

27,624

11,534

137,460

125,000

12,460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94

94

0

1,300

1,000

300

(二)其他基金收入小计

13,394

11,061

2,333

12,500

10,000

2,50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8,274

5,941

2,333

7,500

5,000

2,500

   彩票公益金收入

1,120

1,120

 

1,000

1,000

 

   污水处理费收入

4,000

4,000

 

4,000

4,000

 

 

 

 

附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2020年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支出快报数

2021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政府性基金支出

1,577,042

1,141,268

435,774

1,950,800

1,500,000

450,800

一、城乡社区支出

1,413,414

1,023,222

390,192

1,919,153

1,473,353

445,8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91,408

1,013,999

377,409

1,768,603

1,338,353

430,250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1,534

 

11,534

137,450

125,000

12450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0

 

 

1,300

1,000

30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6,833

5,584

1,249

7,800

5,000

2,800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3,639

3,639

 

4,000

4,000

 

二、其他支出

126,359

81,345

45,014

1,000

1,000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959

945

14

1,000

1,000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25,400

80400

45000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

3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3

3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50

950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950

950

 

 

 

 

五、债务付息支出

6,613

6,095

518

14,500

9,600

4,900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6,613

6095

518

14,500

9,600

4900

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137

87

50

300

200

100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137

87

50

300

200

100

七、债务还本支出

6,465

6,465

 

15,847

15,847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6,465

6465

 

15,847

15,847

 

 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23,101

23101

 

 

 

 

   基础设施建设

23,101

23101

 

 

 

 


附表5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上年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累计结余

备注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72,202

72,202

 

33,746

33,746

 

33,746

33,746

 

72,202

72,202

 

县级统筹

2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45,027

45,027

 

38,481

38,481

 

30,691

30,691

 

52,817

52,817

 

 

社会保障基金合计

117,228

117,228

 

72,227

72,227

 

64,436

64,436

 

125,018

125,018

 

附表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1年“三保”支出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三保分类类名称

三保分类类名称

三保分类类名称

2021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总计

 

 

877,692

669,692

208,000

三保支出合计数

三保支出

三保支出

478,414

384,802

93,612

保工资(人员经费)

保工资(人员经费)

保工资(人员经费)

216,846

180,733

36,114

保运转(公用经费)

保运转(公用经费)

保运转(公用经费)

103,164

80,866

22,298

保民生

扶贫支出

扶贫支出

1,066

942

124

保民生

教育支出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1,573

1,569

4

保民生

教育支出

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6,845

4,055

2,790

保民生

教育支出

义教阶段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

0

 

 

保民生

教育支出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20

 

20

保民生

教育支出

中职教育学生资助

0

 

 

保民生

教育支出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0

 

 

保民生

文化支出

农村文化建设支出

579

483

96

保民生

社会保障支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0

 

 

保民生

社会保障支出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229

229

 

保民生

社会保障支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0,877

5,957

4,921

保民生

社会保障支出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50

 

50

保民生

卫生健康支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0

 

 

保民生

卫生健康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363

4,493

1,870

保民生

卫生健康支出

计划生育支出

13,091

10,862

2,229

保民生

村级支出

村级支出

6,901

6,554

347

保民生

其他基本民生支出

其他基本民生支出

110,810

88,059

22,751

非三保支出合计数

非三保支出

非三保支出

399,277

284,890

114,388


附表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1年政府经济分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 目 名 称

2021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其中:基本支出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01,727

693,727

208,000

245,211

203,191

42,020

501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84,002

75,045

8,957

77,230

70,978

6,252

501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59,194

53,525

5,669

54,871

50,411

4,459

50102

  社会保障缴费

6,871

6,424

447

6,871

6,424

447

50103

  住房公积金

4,180

4,044

136

4,180

4,044

136

5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756

11,051

2,705

11,308

10,098

1,210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142,752

107,938

34,814

20,276

14,674

5,602

50201

  办公经费

23,905

21,090

2,814

11,166

10,362

804

50202

  会议费

193

193

0

52

52

0

50203

  培训费

386

309

77

264

260

4

50204

  专用材料购置费

317

317

0

127

127

0

50205

  委托业务费

20,132

15,053

5,079

729

654

75

50206

  公务接待费

171

171

0

46

46

0

50207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

16

15

16

16

0

502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66

848

18

746

728

18

50209

  维修(护)费

2,699

2,697

2

6

6

0

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4,052

67,243

26,809

7,124

2,422

4,702

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85,858

39,779

46,079

323

323

0

503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14,599

4,449

10,150

0

 

0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17,300

16,200

1,100

0

 

0

50303

  公务用车购置

266

266

0

56

56

0

50305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106

106

0

0

 

0

50306

  设备购置

717

687

30

196

196

0

50307

  大型修缮

1,583

583

1,000

0

 

0

503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51,287

17,488

33,799

71

71

0

504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0

0

0

0

0

0

504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

 

0

0

 

0

附表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1年政府经济分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 目 名 称

2021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其中:基本支出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50402

  基础设施建设

0

 

0

0

 

0

50403

  公务用车购置

0

 

0

0

 

0

50404

  设备购置

0

 

0

0

 

0

50405

  大型修缮

0

 

0

0

 

0

504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

 

0

0

 

0

505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186,437

147,010

39,427

140,408

110,503

29,905

50501

  工资福利支出

122,272

97,429

24,843

122,272

97,429

24,843

505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3,479

48,899

14,580

17,450

12,392

5,058

50599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687

683

4

687

683

4

506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52,394

49,700

2,694

32

32

0

50601

  资本性支出(一)

52,394

49,700

2,694

32

32

0

50602

  资本性支出(二)

0

 

0

0

 

0

507

对企业补助

47,566

26,180

21,386

6

6

0

50701

  费用补贴

8,796

8,796

0

6

6

0

50702

  利息补贴

165

150

15

0

 

0

507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8,605

17,234

21,371

0

 

0

508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18,493

5

18,488

5

5

0

50801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18,493

5

18,488

5

5

0

50802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

0

 

0

0

 

0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7,592

73,647

13,945

6,209

5,948

261

50901

  社会福利和救助

21,277

21,117

160

700

700

0

50902

  助学金

123

85

38

0

 

0

50903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

0

0

0

 

0

50905

  离退休费

3,271

3,247

23

3,271

3,247

23

 

附表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1年政府经济分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 目 名 称

2021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其中:基本支出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509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62,922

49,198

13,724

2,238

2,001

238

510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60,000

55,500

4,500

0

0

0

51002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60,000

55,500

4,500

0

 

0

51003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0

 

0

0

 

0

511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10,110

10,110

0

0

0

0

51101

  国内债务付息

10,010

10,010

0

0

 

0

51102

  国外债务付息

0

 

0

0

 

0

511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100

100

0

0

 

0

511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0

 

0

0

 

0

512

债务还本支出

21,125

21,125

0

0

0

0

51201

  国内债务还本

21,125

21,125

0

0

 

0

51202

  国外债务还本

0

 

0

0

 

0

513

转移性支出

0

0

0

0

0

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0

 

0

0

 

0

51302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

 

0

0

 

0

51303

  债务转贷

0

 

0

0

 

0

51304

  调出资金

0

 

0

0

 

0

51305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0

 

0

0

 

0

51306

  补充预算周转金

0

 

0

0

 

0

514

预备费及预留

24,357

15,000

9,357

0

0

0

51401

  预备费

18,120

15,000

3,120

0

 

0

51402

  预留

6,237

 

6,237

0

 

0

599

其他支出

81,040

72,687

8,353

722

722

0

59906

  赠与

0

 

0

0

 

0

5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

 

0

0

 

0

5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

自治组织补贴

490

150

340

0

 

0

59999

  其他支出

80,550

72,537

8,013

722

72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