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县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2021年12月15日在闽侯县
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局长 吴文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报告2021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以审议。
一、2021年年初县人大批准全县(含高新区,下同)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32.36亿元(县本级103.83亿元,高新区28.53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2.05亿元(县本级63.42亿元,高新区18.63亿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0.17亿元(县本级69.37亿元,高新区20.8亿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91.78亿元(县本级150亿元,高新区41.78亿元),增长36.3%,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90.53亿元(县本级149亿元,高新区41.53亿元),增长35.47%。
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95.08亿元(县本级150亿元,高新区45.08亿元),增长45.21%,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93.8亿元(县本级149亿元,高新区44.8亿元),增长37.11%。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51.2万元,支出151.2万元。
二、2021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调整为143.88亿元(县本级 114.66亿元,高新区29.22亿元),调增11.52亿元(县本级调增10.83亿元,高新区调增0.69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幅8.71%(县本级10.44%,高新区2.43%),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14.15%(县本级15.96%,高新区7.58%)。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90.78亿元(县本级71.27亿元,高新区19.51亿元),调增8.73亿元(县本级调增7.85亿元,高新区调增0.88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幅10.65%(县本级12.38%,高新区4.7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16.18%(县本级18%,高新区9.98%)。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88.94亿元(县本级60亿元,高新区28.94亿元),调减102.84亿元(县本级调减90亿元,高新区调减12.84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降幅53.62%(县本级-60%,高新区-30.73%),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37.36%(县本级-42.58%,高新区-22.79%)。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87.98亿元(县本级59.13亿元,高新区28.85亿元),调减102.55亿元(县本级调减89.87亿元,高新区调减12.68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降幅53.82%(县本级-60.32%,高新区-30.54%),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37.44%(县本级-42.81%,高新区-22.53%)。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147万元,调减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降幅2.78%,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2%。
三、调整后财力
(一)公共财政财力
按现行省对县财政体制测算,全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5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2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转贷收入及再融资债券6.1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3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1亿元,援助宁夏支出0.18亿元,当年实现公共财政财力104.92亿元。2021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全县可动用财力预计104.27亿元(县本级82.54亿元,高新区21.73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90.17亿元(县本级69.37亿元,高新区20.8亿元)调增14.1亿元(县本级13.17亿元,高新区0.9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力
全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88.94亿元,动用上年结余12.43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贷收入及再融资债券3.6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96亿元,当年实现政府性基金财力110.67亿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全县可动用财力101.02亿元(县本级65.25亿元,高新区35.77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95.08亿元(县本级150亿元,高新区45.08亿元)调减94.06亿元(县本级-84.75亿元,高新区-9.3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14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0万元,调出一般预算53.1万元,财力调整为123.9万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51.2万元调减27.3万元。
四、2021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根据收入完成情况、政策性增支、支出结构变化以及部门支出情况等因素,拟对年初支出项目预算做出相应调整。
(一)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13.79亿元(县本级-9.98亿元,高新区-3.81亿元)。
2、调增全县当年预算支出20.04亿元(县本级15.29亿元,高新区4.75亿元)。
根据上述项目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42亿元(县本级74.69亿元,高新区21.73亿元),调增6.25亿元(县本级5.31亿元,高新区0.94亿元),结余7.85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全县年初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141.08亿元(县本级-120.76亿元,高新区-20.32亿元)。
2、调增当年基金项目支出46.74亿元(闽侯县36.01亿元,高新区10.73亿元)。
根据上述调整方案,调整后当年全县基金支出为100.74亿元(县本级65.25亿元,高新区35.49亿元),调减94.34亿元(县本级-84.75亿元,高新区-9.59亿元),结余0.28亿元(高新区0.2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经调整后,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23.9万元,调减27.3万元。
五、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闽侯县申领到位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9.7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41亿元,再融资债券3.28亿元。截止11月末,闽侯县政府债务余额59.38亿元(其中闽侯县51.25亿元,高新区8.13亿元)。2021年债券资金主要用于:
(一)新增一般债券资金4.1亿元,用于南通文山至祥谦兰圃村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1.6亿元、闽侯二桥2.50亿元(乡村振兴项目)。
(二)外债转贷限额0.03亿元,用于指定的世界银行贷款“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结果导向型项目”(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
(三)新增专项债券2.41亿元,其中:用于县医院新病房大楼0.7亿元、白沙中心卫生院新院项目0.3亿元、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征建设项目0.31亿元、2021年闽侯县乡镇公交场站建设项目0.3亿元、2021年闽侯县幼儿园工程项目0.3亿元、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项目0.5亿元。
(四)再融资债券3.28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0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21亿元,用于偿还2021年对应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县级预算调整后,我们将认真组织执行,并在年终决算后,将实际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附件:1.2021年分部门分税种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表
2.2021年公共财政财力情况计算表
3.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4.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