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01-0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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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侯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21日在闽侯县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闽侯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闽侯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致力高质量发展,沉着冷静应对风险挑战,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运行逐步改善,财政运行逐步向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全省县(市)区前列,为全面建设新时代高质量高标准新闽侯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1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含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144.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 17.83 亿元,增长14.6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90.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加12.65亿元,增长16.18%。支出99.42亿元(含省市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114.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5.78亿元,增长15.9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1.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加10.87亿元,增长18%。支出77.69亿元。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29.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72亿元,增长1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9.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加1.78亿元,增长10%。支出21.7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88.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53.04亿元,减少37.36%;支出90.75亿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6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4.5亿元,减少42.58%;支出65.55亿元。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28.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收8.54亿元,减少22.79%;支出25.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1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万元,减少2%;支出123.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7.2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2%;支出6.44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闽侯县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70.61亿元。2021年末闽侯县政府债务余额59.38亿元(其中闽侯县51.25亿元,高新区8.13亿元),比上年末余额55.67亿元增加3.71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6.5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4.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41亿元,世行贷款0.03亿元),偿还2.83亿元(不含再融资债券偿还3.28亿元)。当年新增债券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上述快报数字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县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责,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全力支持新闽侯滨江新城建设。2021年,全县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力度,民生保障得到切实强化,全县民生支出82.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2.66%。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供给侧改革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综合施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21年累计为企业减免税费4.56亿元。县本级投入各类惠企资金5.85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保障企业稳岗就业,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投入资金0.99亿元,加大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将传统的工业大县打造为科技强县。整合组建“四大”国有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打造优质投融资平台,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2021年累计融资申债47.39亿元。

(二)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投入资金14.72亿元,助力教育优先发展。支持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继续支持乡村地区改善办学条件,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新校舍建设,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补齐城乡学校教育短板。

投入资金7.29亿元,强化社会保障托底。继续提高革命“五老”等生活补助水平和优抚对象等人群的补助标准。落实各项补助政策,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支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投入资金7.57亿元,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新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未雨绸缪,防范和应急处理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支持县医院新病房大楼、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建设和设备购置,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提升县域医共体能力。

投入资金2.75亿元,深入开展“平安闽侯”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建立立体化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加强安保工作,加强公安局“两所一队”、小型消防站建设,打造法治闽侯、和谐闽侯。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协同发展

投入资金5.89亿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发挥当地资源特色优势,大力支持发展金鱼、橄榄及林下经济等品牌农业产业,打造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支持城乡水系综合治理,加快安平浦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福州地区大学旗山湖工程、乌龙江沿岸生态修复和淘江及其支流防洪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加强东西部结对帮扶,持续推进与宁夏隆德、陕西富平等扶贫协作,推动山海协作实现共同富裕。

投入资金93.33亿元,全面推进与新时代滨江新城相衔接的新型城镇化。其中:投入资金48.97亿元,加快建设中心大县城、东南汽车城、福州大学城、南通科学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进闽侯二桥、南通文山至祥谦兰圃村段道路拓宽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新校区、县城公交场站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40.66亿元,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及拆迁安置工作,筑起人民安居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投入资金3.7亿元,全力支持福州地铁2号、5号线、洪塘大桥拓宽改建、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F1快线、福平铁路建设等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推动绿色发展

投入资金3.09亿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整洁闽侯”行动,加大大气污染和污水管网投入,采用垃圾压缩外运、环卫一体化等社会购买服务,支持县城污水厂、大学城污水厂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健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强化水流域综合整治和农村饮水安全,建成绿色生态宜居新闽侯。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编制预算,执行中严把支出关口,除疫情防控等必要增支外,其他支出总体上控制在批准的预算规模内。定期评估县级一般性支出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结果运用,推动及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督促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各类沉淀资金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用途,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改变“基数+增长”预算编制方式,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注重项目事前评估,其中财政性投资项目入库生成要求完备国土空间利用规划评估(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安全评估、环保评估、文物保护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物有所值(绩效)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再安排预算。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更加突出绩效导向,针对重点环节持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印发实施《闽侯县财政局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提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建立健全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的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加强国有资产报表报告管理制度,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租金管理。加强县四大投国有企业管理,持续推进县国有企业重组和整合,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发力严纠“四风”,开展“四风”、公务用车开支等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积极开展部门预算编制、预决算公开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预算法律的权威性。围绕服务财政管理,强化资金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扶贫、教育、交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注重开展事前和事中监督检查,突出对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和各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依法接受人大预算监督,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认真做好人大审查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承办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7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答复满意率百分之百。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大力支持、监督指导下,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新高。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矛盾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问题。房地产行业、汽车制造业等传统行业税收占比呈下降趋势,实体经济投资增长乏力,以及为降低企业成本负担需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这都造成新常态下财政增收难度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问题,税收收入因企业复工复产,税性收入比重略有回暖,但非税收入总量居高不下,财政运行仍面临困难。根据上级部署,2021年在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民生补短板方面要求相应加大支出,因此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背景下,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回顾过去的五年,县财政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县财政收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2016年的100.61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44.55亿元,增加43.94亿元,年均增长7.5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6年的65.49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90.78亿元,增加25.29亿元,年均增长6.75%。财政收入一直处于平稳增长的态势,财政收入总量位居全省(市)区前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五年来,县财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财政支出刚性需求不断增加的新常态,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全县民生支出从2016年的69.05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82.18亿元,增加13.13亿元,年均增长3.54%。2017-2021年全县民生支出416.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5%。

 

2022年预算草案

 

一、2022年收入预计和支出投入

综合考虑我县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22年全县(含高新区)预算编制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51.78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33亿元,增长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全县可动用财力为103.91亿元,支出103.91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20.39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74.83亿元,增长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县本级财力为84.33亿元,支出84.33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31.39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9亿元,增长5%。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高新区财力为19.58亿元,支出19.58亿元。

“三保”预算支出65亿元,其中:保工资(人员经费)支出30.98亿元,保运转支出8.85亿元,保基本民生(扶贫、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村级支出和其他基本民生)支出25.1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6.5亿元,增长75.96%,支出156.46亿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10亿元,增长83.33%,支出109.96亿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6.5亿元,增长60.68%,支出46.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47万元,支出102.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99亿元,支出5.99亿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103.91亿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24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14.73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0.57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3.46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31亿元,对企业补助9.16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0.6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2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6.68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27亿元,预备费及预留2.51亿元,其他支出2.36亿元。

二、2022年县本级财政政策重点

(一)坚持创新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引领发展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2022年,安排资金11.1亿元,支持产业更高质量发展。其中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发展总部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加大企业优惠政策补助,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安排资金5.1亿元,围绕东南汽车城、旗山湖“三创园”、鸿尾工业园等重点区域,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债券,支持东台高端材料产业园、兰圃汽配产业园、云谷?东南科创生产基地、鸿尾高端建材产业园基础配套建设项目,推动产业闽侯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安排资金69.28亿元,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沿江发”、深度融入福州都市圈建设为导向,扎实推进东南汽车城、东南科学城、福州西新城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打造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其中:安排资金26.88亿元,以福州大学城为起点,推动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建设,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建设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聚集地,推进旗山湖、十里创客水街、侯官大道等项目建设,促进周边设施配套提级和综合环境提升。助推南通“五纵六横”路网建设,提升商贸物流业态,形成福州主城区生活资料的配送中心。安排资金20.84亿元,推动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谋划中国东南汽车城建设,重点推进东台高端新材料产业园、兰圃汽配产业园标准化建设,全面建设汽车产业基地,推进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F1快线、324国道、林森大道等交通路网建设,提速汽车工业园发展路径。安排资金21.56亿元,以建设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为标准,推动福州西新城建设,推进闽侯二桥、地铁5号线、县医院新病房、闽侯一中新校区等重点工程进度,联动荆甘竹一体化发展。

(三)加强基本民生投入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安排资金16.65亿元,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助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一增长,两确保”。其中:安排资金2.52亿元,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安排资金12.53亿元,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支持中小学新改扩建和设施提升,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资金1.6亿元,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办好老年教育、特殊教育。

安排资金4.38亿元,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大文化体系建设。其中:安排资金1.39亿元,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融媒体中心建设。安排资金2.38亿元,支持徐家村古村落风貌区启动区等项目,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安排资金0.61亿元,支持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建设及全域生态示范县,加快建设公共文化场馆,提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落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安排资金8.29亿元,支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继续加强新冠疫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提速县医院新病房大楼、乡镇卫生院等项目,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其中: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亿元,用于全县患者救治、防护物资采购、医疗场所和隔离场所改扩建。

安排资金10.26亿元,稳步提升城乡困难居民保障能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助残补助,关爱残疾人弱势群体,支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做好退役士兵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支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和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和谐闽侯建设。

安排资金18.77亿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

攻坚成果。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山区、半山区倾斜,推动雪峰山城及生态景观大道和鸿尾、白沙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协同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围绕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安排资金4.93亿元,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力度。支持安平浦流域、荆溪小流域和河道综合整治等项目,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提高水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四绿工程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安排资金50.63亿元,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共创共享和谐闽侯。其中安排资金47.08亿元,加快全县安置房建设,大力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旧城旧村改造等保障性工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3.55亿元,深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雪亮工程”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打造法治闽侯、和谐闽侯。

三、扎实抓好预算执行

2022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投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完成各项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收取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健全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强化财税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合力,拓展收入渠道。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落实政府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强暂付款项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推进零基预算相结合,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加强绩效目标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结果运用,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一是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借、用、管、还”的全链条、全方位管理。二是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健全债券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储备、评估与遴选,优先支持在建后续融资和重点项目。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深入开展化债工作,将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列入预算,坚决防范债券违约风险。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类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及统计体系建设,从制度体系建设和技术创新入手,加强国有资产报告配套统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企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施对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强化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对部分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激荡清风正气。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主题教育,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持续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财政运行的每个环节。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高干部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强化干部专业能力,建设风清气正的高素质财政队伍。

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凝心聚力,笃行致远,行而不辍,惟实励新,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全力护航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新时代滨江新城的闽侯新篇章。

 

附表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情况表

附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情况表

附表三:政府性基金收入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情况表

附表四:政府性基金支出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情况表

附表五: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附表六:2022年“三保”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表七:2022年政府经济分类表

 

 

 

 

附表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收入快报数

2022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1,445,533

1,146,587

298,946

1,517,770

1,203,916

313,854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07,872

712,693

195,179

953,266

748,328

204,938

1、税收收入

577,381

433,719

143,662

749,174

598,328

150,846

   增值税

247,525

204,000

43,525

258,981

211,080

47,901

   企业所得税

98,962

75,200

23,762

106,670

80,000

26,670

   个人所得税

25,144

9,400

15,744

25,331

12,000

13,331

   资源税

888

850

38

940

900

4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6,968

22,500

4,468

54,691

50,000

4,691

   房产税

28,658

19,500

9,158

49,566

40,000

9,566

   印花税

10,172

7,400

2,772

32,910

30,000

2,9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6,557

5,000

1,557

21,705

20,000

1,705

   土地增值税

73,386

55,699

17,687

122,920

104,248

18,672

   车船税

2,803

2,800

3

5,003

5,000

3

   耕地占用税

2,291

1,800

491

5,515

5,000

515

   契税

53,950

29,500

24,450

64,833

40,000

24,833

   环境保护税

78

70

8

108

100

8

   其他税收收入

 

 

 

 

 

 

2、非税收入

330,490

278,974

51,516

204,092

150,000

54,092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

9,804

7,000

2,804

7,944

5,000

2,944

   罚没收入

7,711

6,963

748

5,785

5,000

785

   专项收入

122,327

99,904

22,423

73,544

50,000

23,544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4,500

4,500

 

4,500

4,50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85,542

160,000

25,542

111,719

84,900

26,819

   捐赠收入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600

600

 

600

600

 

   其他收入

7

7

 

 

 

 

(二)上划中央收入

537,661

433,894

103,767

564,504

455,588

108,916

   增值税

247,525

204,000

43,525

258,981

211,080

47,901

   企业所得税

148,444

112,800

35,644

160,006

120,000

40,006

   个人所得税

37,715

14,100

23,615

37,996

18,000

19,996

   消费税

71,977

70,994

983

75,521

74,508

1,013

   车辆购置税

32,000

32,000

 

32,000

32,000

 

附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支出快报数

2022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994,201

776,866

217,335

1,039,137

843,273

195,86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5,062

57,831

17,231

78,000

62,184

15,816

二、国防支出

565

565

 

1,009

1,009

 

三、公共安全支出

32,107

27,526

4,581

38,833

34,691

4,142

四、教育支出

205,899

147,245

58,654

213,222

147,208

66,014

五、科学技术支出

17,230

4,514

12,716

18,545

7,986

10,559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9,560

8,706

854

13,509

12,857

652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8,562

72,916

15,646

118,769

102,594

16,175

八、医疗卫生支出

63,949

55,212

8,737

91,865

82,920

8,945

九、节能环保支出

33,198

29,775

3,423

16,282

12,357

3,925

十、城乡社区支出

260,961

195,948

65,013

82,285

35,908

46,377

十一、农林水支出

46,621

43,647

2,974

67,982

64,751

3,231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6,638

4,729

1,909

13,372

11,457

1,915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11,531

4,869

6,662

71,914

63,934

7,980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2,399

62,399

 

5,571

5,571

 

十五、金融支出

9,893

250

9,643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9,831

6,190

3,641

14,510

9,524

4,986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13,073

11,459

1,614

11,401

9,897

1,504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支出

3,881

2,575

1,306

3,195

2,052

1,143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986

4,986

 

4,610

4,610

 

二十、预备费

 

 

 

17,500

15,000

2,500

二十一、其他支出

28,699

25,968

2,731

144,054

144,054

 

二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9,495

9,495

 

12,510

12,510

 

二十三、债务发行费支出

59

59

 

200

200

 

说明:2022年预算支出数不含中央省市专项补助支出和政府债券支出。

附表3

政府性基金收入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收入快报数

2022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

889,425

600,000

289,425

1,565,000

1,100,000

465,000

(一)土地基金收入小计

879,782

591,300

288,482

1,553,000

1,090,000

463,0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859,073

570,591

288,482

1,518,610

1,069,500

449,110

   国有土地基金收益收入

20,100

20,100

 

33,890

20,000

13,890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609

609

 

500

500

 

(二)其他基金收入小计

9,643

8,700

943

12,000

10,000

2,00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4,443

3,500

943

7,000

5,000

2,000

   彩票公益金收入

1,200

1,200

 

1,000

1,000

 

   污水处理费收入

4,000

4,000

 

4,000

4,000

 

 

 

附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支出快报数

2022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

907,518

655,503

252,015

1,564,587

1,099,587

465,000

一、城乡社区支出

876,917

628,340

248,577

1,548,987

1,089,087

459,90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820,140

572,506

247,634

1,517,487

1,059,587

457,900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7,725

47,725

 

20,000

20,000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609

609

 

500

50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443

3,500

943

7,000

5,000

2,000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000

4,000

 

4,000

4,000

 

二、其他支出

19,261

19,261

 

1,000

1,00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047

2047

 

1,000

1,000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7,214

17214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37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37

37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0

60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60

60

 

 

 

 

五、债务付息支出

11,199

7,761

3,438

14,400

9,300

5,100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11,199

7761

3438

14,400

9,300

5100

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44

44

 

200

200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44

44

 

200

200

 

 


附表5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上年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累计结余

备注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51,042

51,042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51,042

51,042

 

县级

统筹

2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1,269

1,269

 

24,879

24,879

 

24,879

24,879

 

1,269

1,269

 

县级

统筹

 

社会保障基金合计

52,311

52,311

 

59,879

59,879

 

59,879

59,879

 

52,311

52,311

 

 

 

 

 

 

附表6

2022年“三保”支出预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三保分类类名称

三保分类类名称

三保分类类名称

金额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总计

 

 

1,039,137

843,273

195,864

三保支出合计数

三保支出

三保支出

650043

512862

137,181

保工资(人员经费)

保工资(人员经费)

保工资(人员经费)

309825

271624

38,201

保运转(公用经费)

保运转(公用经费)

保运转(公用经费)

88511

64517

23,994

保民生

扶贫支出

扶贫支出

1234

966

268

保民生

教育支出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1221

1,217

4

保民生

教育支出

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6,687

4,162

2,525

保民生

教育支出

义教阶段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

94

73

21

保民生

教育支出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1885

1867 

18

保民生

教育支出

中职教育学生资助

 932

932 

 

保民生

教育支出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31

231 

 

保民生

文化支出

农村文化建设支出

653

532

121

保民生

社会保障支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229

2297

 

保民生

社会保障支出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6744

6744

 

保民生

社会保障支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1973

28973

3,000

保民生

社会保障支出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672

622 

50

保民生

卫生健康支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4261 

24261 

 

保民生

卫生健康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1967

7191

4,776

保民生

卫生健康支出

计划生育支出

14552

12123

2,429

保民生

村级支出

村级支出

7664

7309

355

保民生

其他基本民生支出

其他基本民生支出

140708

79288

61,420

非三保支出合计数

非三保支出

非三保支出

389094

330411

58,683


附表7

2022年政府经济分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  目  名  称

2022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其中:

基本支

出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39,138

843,273

195,865

361,357

316,282

45,075

501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182,437

165,637

16,801

175,400

159,831

15,570

501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158,080

143,835

14,245

151,551

138,507

13,045

50102

  社会保障缴费

6,782

6,483

299

6,780

6,483

297

50103

  住房公积金

4,473

4,378

95

4,473

4,378

95

5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103

10,941

2,162

12,596

10,463

2,133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147,287

102,303

44,984

20,651

15,028

5,622

50201

  办公经费

24,462

19,350

5,113

11,538

9,496

2,042

50202

  会议费

203

203

 

28

28

 

50203

  培训费

358

304

54

257

255

2

50204

  专用材料购置费

127

127

 

119

119

 

50205

  委托业务费

11,758

7,275

4,483

1,093

1,093

 

50206

  公务接待费

152

152

 

37

37

 

50207

  因公出国(境)费用

13

13

 

13

13

 

502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86

730

56

642

610

32

50209

  维修(护)费

1,739

1,735

4

2

2

 

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7,690

72,415

35,274

6,921

3,374

3,547

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105,747

61,414

44,333

448

448

 

503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4,736

8,856

25,880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19,840

19,840

 

 

 

 

50303

  公务用车购置

238

238

 

18

18

 

50305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50306

  设备购置

1,292

843

449

270

270

 

50307

  大型修缮

955

855

100

 

 

 

503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48,686

30,782

17,904

160

160

 

504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504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50402

  基础设施建设

 

 

 

 

 

 

50403

  公务用车购置

 

 

 

 

 

 

50404

  设备购置

 

 

 

 

 

 

50405

  大型修缮

 

 

 

 

 

 

504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505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234,660

198,351

36,308

159,064

135,312

23,752

50501

  工资福利支出

132,402

118,693

13,709

132,402

118,693

13,709

505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5,814

63,280

22,534

26,516

16,528

9,988

50599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16,444

16,379

65

147

92

55

506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53,095

49,783

3,312

41

41

 

50601

  资本性支出(一)

53,095

49,783

3,312

41

41

 

科目

编码

科  目  名  称

2022年预算数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其中:

基本支

出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50602

  资本性支出(二)

 

 

 

 

 

 

507

对企业补助

91,596

78,018

13,578

6

6

 

50701

  费用补贴

8,020

8,020

 

6

6

 

50702

  利息补贴

165

165

 

 

 

 

507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83,412

69,834

13,578

 

 

 

508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6,000

 

6,000

 

 

 

50801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6,000

 

6,000

 

 

 

50802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0,174

79,703

10,471

5,743

5,611

132

50901

  社会福利和救助

24,984

21,134

3,851

697

697

 

50902

  助学金

126

85

41

 

 

 

50903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105

105

 

 

 

 

50905

  离退休费

3,250

3,239

11

3,250

3,239

11

509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61,709

55,141

6,569

1,796

1,676

121

510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66,750

64,750

2,000

 

 

 

51002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66,750

64,750

2,000

 

 

 

51003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511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12,710

12,710

 

 

 

 

51101

  国内债务付息

12,500

12,500

 

 

 

 

51102

  国外债务付息

10

10

 

 

 

 

511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200

200

 

 

 

 

511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512

债务还本支出

 

 

 

 

 

 

51201

  国内债务还本

 

 

 

 

 

 

51202

  国外债务还本

 

 

 

 

 

 

513

转移性支出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51302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1303

  债务转贷

 

 

 

 

 

 

51304

  调出资金

 

 

 

 

 

 

51305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1306

  补充预算周转金

 

 

 

 

 

 

514

预备费及预留

25,078

15,000

10,078

 

 

 

51401

  预备费

17,500

15,000

2,500

 

 

 

51402

  预留

7,578

 

7,578

 

 

 

599

其他支出

23,604

15,604

8,000

4

4

 

59906

  赠与

 

 

 

 

 

 

5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5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130

130

 

 

 

 

59999

  其他支出

23,474

15,474

8,000

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