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转贷资金安排使用纳入预算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7〕16号)要求,现将县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方案以及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需新增省政府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原因
(一)1-6月份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6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98亿元,完成预算59.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91亿元,完成预算的57.9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8亿元,完成预算67.16%。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4.59亿元,完成预算32.27%。其中土地基金收入24.11亿元,完成预算32.2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9.67亿元,完成预算25.81%。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9.32亿元,完成预算25.76%。
(二)需新增债券限额原因
1、全年土地基金的实际收入任务完成可能面临巨大的挑战。今年土地基金收入任务74.82亿元(其中:高新区26.06亿元)。上半年土地基金收入24.11亿元(其中:高新区1.24亿元),仅完成预算32.22%(其中:高新区4.75%)。我县收入22.86亿元主要是去年年末土地拍卖款今年年初入库的。虽然今年7月5日拍卖成功的马腾村A(85.82亩)、B(23.24亩)地块南通镇出让成交价高达19.62亿元,但因该地块原属市交建集团,根据市政府要求土地成交价扣除土地成本后返还市政府。经向县土储中心了解,受限于土地出让政策调整(要求净地出让)及征迁进度缓慢,近期我县条件较成熟可出让经营性地块面积较少,仅有甘蔗街道长江村43.44亩(商业用地)和青口镇小城镇商住用地G、F地块85.9亩(居住用地)。
2、今年我县财政收支实现平衡的压力巨大。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6.35亿元。1-6月份累计完成支出51.28亿元,完成预算67.16%,同比增支13.24亿元,增长34.79%。其中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44.22亿元,比去年增加12.37亿元,增长38.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6.23%。GDP指标中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财政支撑指标的“八项支出”合计46.51亿元,增长50.05%。并且按照往年经验,下半年重点项目支出资金需求更大。
二、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余额情况
(一)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7〕16号),省财政厅核定闽侯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28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8.28亿元,专项债务19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限额7.01亿元。
(二)债务余额情况。截止2017年6月,政府债务余额35.5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7.01亿元限额已通知,指标未下达),比上年增加6.08亿元,其中当年偿还1.01亿元,举借7.09亿元(新增债券7.01亿元、置换债券0.08亿元),未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债务余额主要是: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海西园部分安置房及道路项目BT融资3.14亿元,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安置房(一期)项目BT融资0.81亿元、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新药创制中心项目BT融资0.7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30.91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地方政府债券余额30.91亿元(新增债券18.10亿元,置换债券12.81亿元),其中: 1、2014年及以前年度0.61亿元,用于上缴福州市财政局我县负担的铁路项目县级资本金出资0.60亿元,白沙保障性住房工程款0.01亿元; 2、2015年8.25亿元。(1)新增债券3.59亿元,用于:上缴铁路资本金0.10亿元、青口小城镇建设2.49亿元、荆溪小城镇建设1亿元。(2)置换债券4.66亿元,用于: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45亿元、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青口小城镇EPC项目0.86亿元、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BT项目建设2.34亿元。 3、2016年14.96亿元。(1)新增债券6.89亿元,用于:荆溪镇、青口镇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建设0.36亿元(各0.18亿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0.05亿元,乌龙江大道上街段建设6.48亿元。(2)置换债券8.07亿元,用于:地方政府债券还本0.15亿元,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安置房(一期)BT融资项目1.30亿元,6#道路0.28亿元,新药创制中心0.71亿元,1#、2#道路0.60亿元;闽侯县铁岭发展有限公司荆溪新城启动区EPC项目1.79亿元;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青口小城镇EPC项目1.38亿元。偿还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到期债务1.87亿元。 4、2017年7.0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0.08亿元,用于偿还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到期债务0.08亿元;新增债券7.01亿元,拟用于地铁2号线、5号线项目县级承担4.31亿元,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项目县级承担1.53亿元,福厦客专新建铁路项目县级承担1.17亿元。
三、债务还本付息风险情况 经今年财政部福建专员办核查提出,闽侯县政府性债务总体可控,债务风险低,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占比未触及财政重整指标线,无债务逾期及违约情况,无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情况。
(一)2016年底政府债务余额29.48亿元,债务分年度到期情况为:2017年到期5.76亿元(其中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BT项目3.14亿元。该项目合同签订计划2017年1月完成投资,政府支付回购款4.17亿元。截至2016年12月,政府已完成回购1.03亿元,因拆迁征地原因,尚有项目未开工投资建设,剩余3.14亿元未按计划进行项目回购)、2018年到期0.96亿元、2019年到期0.71亿元、2020-2022年到期10.66亿元、2023-2025年到期5.31亿元、2025年及以后年度到期6.07亿元。
(二)2016年一般债务付息支出0.17亿元,占比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56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0.61亿元,占比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58亿元),年度一般债务或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占比均未触及财政重整指标线(10%)。
四、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措施 为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偿债长效机制,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我县将考虑综合财力以及置换债券资金情况,统筹安排偿债资金,并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债务。
(一)按照上级债务管理部门要求,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控制债务规模。
(二)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做大财政蛋糕,不断增加财政收入,确保偿债资金有稳定的财力保证。
(三)对存量债务进行清理分类,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落实偿债资金,将偿债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把债务控制在安全合理水平。
(四)优化支出结构,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政策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外,其他财政支出应当保持“零增长”或者大力压减。
(五)改进财政管理,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做好与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衔接。
五、县本级2017年新增债券分配具体方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县本级新增债券7.01亿元(一般债券),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项目建设。按照我省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市、县(区)政府需举借债务的,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由省级代为举借。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具有期限配置合理(一般分为3、5、7、10年期)、利率低(年利率2%~4.5%)等特点。新增债务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要求,除已有明确用途的债务资金外,将债务资金重点保障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善民生、扶贫攻坚、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等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地铁2号线、5号线项目县级承担4.31亿元。其中: (1)地铁2号线项目县级承担 3.87亿元。地铁2号线初步设计概算201亿元,建设工期52个月(2014年11月28日开工, 2019年6月试运营),线路长度约 29.3 公里,闽侯段(含高新区1.99公里)长度约11.34公里。根据线路长度承担38.74%,闽侯段需承担77.87亿元,2017-2021年(五年)需承担30.45亿元(闽侯县 25.11亿元,高新区5.34 亿元)。2017年需承担3.87亿元(不含高新区0.82亿元)。 (2)地铁5号线项目县级承担0.44亿元。地铁5号线初步设计概算240.45亿元,建设工期60个月(2017年10月试开工,2022年9月试运营),线路长度约27.1 公里,闽侯段长度约2公里。根据线路长度承担7.38%,闽侯段需承担17.75亿元。2017-2021年(五年)需承担4.44亿元,2017年需承担0.44亿元。
2、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项目县级承担1.53亿元。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18.43亿元,建设工期42个月(2017-2020年6月)线路长度约2.2公里,闽侯段长度约1.4公里。建设资金由我县与福州市各承担50%,闽侯段需承担9.215亿元。2017年需承担1.53亿元。
3、福厦客专新建铁路项目县级承担1.17亿元。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543亿元,建设工期60个月(2016-2021年),线路长度约290公里,福州地区长度56.963公里(其中闽侯段长度约16.651公里)。建设资金按境内长度由市与县两级2:8比例分担。该项目由2016年开始动工,根据市政府通知2016年我县已承担0.3152亿元,2017年需承担1.17亿元。
以上合计7.01亿元。
六、县本级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2017年县本级公共预算作如下调整: 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6.35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7.01亿元,财力调整为83.3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01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7.01亿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调整为83.36亿元。
七、需要提请审议的事项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7〕16号)以及福建省有关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地方政府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转贷资金安排使用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由省级代为举借。我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由于省财政厅要求必须上报县人大对新增债务限额及债券安排方案的相关意见,考虑到人大议程时间安排,建议将县政府通过的方案先予上报省财政厅,并请求列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该项预算调整方案。
附:闽侯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表
闽侯县财政局
2017年7月10日
注: 一般债务:指没有对应财政收入来源的债务,由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偿还。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专项债务:指有对应经营性收益或制度性收入来源项目举借的债务,如土地出让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新增债券: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县级财政部门在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新增债券规模内,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置换债券: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县级财政部门在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置换债券规模内,提出置换债券规模的分配建议,报本级政府批准。 债券利率 2016年新增债券利率为2.43-2.87%,其中:3年期2.43%,5年期2.60%,7年期2.83%,10年期2.87%。 2016年置换债券利率为2.80-3.17%,其中:3年期2.80%,5年期2.99%,7年期3.17%,10年期3.17%。 2017年置换债券利率为4.19-4.25%,其中:5年期4.19%,7年期4.20%,10年期4.25%。 2017年新增债券利率以实际文件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