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外债转贷资金安排使用纳入预算调整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8-08-2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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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

新增债券、外债转贷资金安排使用

纳入预算调整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31日在闽侯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局长  吴文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闽侯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外债转贷资金安排使用纳入预算调整有关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余额情况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8〕14号),省财政厅核定闽侯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0.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73亿元,专项债务19.60亿元。当年新增债务限额3.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5亿元(含外债转贷0.0147亿元),专项债务0.60亿元。

(二)债务余额情况。截止2018年6月,闽侯县政府债务余额36.31亿元(上年余额33.82亿元,今年已偿还0.56亿元,新增3.05亿元),未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40.33亿元)。债务余额主要是: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海西园部分安置房及道路项目BT融资2.65亿元,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新药创制中心项目BT融资0.1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33.49亿元(其中闽侯县26.31亿元,高新区7.18亿元),外债转贷世行贷款0.02亿元。

    二、2018年县本级新增债券、外债分配方案

(一)新增债券资金3.0353亿元(一般债券2.4353亿元,专项债券0.6亿元)。按照我省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市、县(区)政府需举借债务的,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由省级代为举借。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具有期限配置合理(一般分为3、5、7、10年期)、利率低(年利率2%-4.5%)等特点。新增债务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充当项目资本金。

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3.0353亿元拟安排用于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项目县级承担3.0353亿元。该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18.43亿元,建设工期42个月(2017-2020年6月)线路长度约2.2公里,闽侯段长度约1.4公里。建设资金由我县与福州市各承担50%,闽侯段需承担9.215亿元,截止2018年6月已承担2.17亿元。

(二)外债转贷限额0.0147亿元。用于指定的世界银行贷款“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结果导向型项目”,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该项目是由财政部向世界银行争取的贷款,转贷给省政府,再由省政府和省财政厅转贷给各县区。分配我县总额度为180万美元(分年下达),其中:(1)省政府和财政厅转贷给闽侯县90万美元,由我县负责还本付息付费,转贷期为34年(含宽限期限5年),利率由省财政厅统一确定。(2)财政部拨款90万美元,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付费。

以上两项合计3.05亿元。

  三、2018年新增债券相应调整县本级预算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如下: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67.79亿元,加上新增债券财力2.4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4353亿元,外债转贷0.0147亿元),财力调整为70.24亿元。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亿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2城乡社区事务”2.4353亿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147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70.2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如下: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55亿元,增加专项债券调增支出0.6亿元,支出调整为55.6亿元。

四、往年债券资金结余及调整使用方案

2016年8月县财政通过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下达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中心乌龙江大道建设资金6.48亿元,截止2018年3月累计支出2.12亿元,结余4.36亿元。主要原因是受闽侯县乌龙江大道上街段项目建设进度影响,由于乌龙江属于省管河道,堤防工程相关报批需经省市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省水利厅要求,要完善项目方案,致使方案变动较大,洪塘互通立交工程建设取消以及道路工程重新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于2017年底完成,堤防工程立项及初步设计审批于2018年3月完成。

为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经报县政府同意,20184月份县财政局已收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中心乌龙江大道建设项目债券资金结余4.36亿元,收回的地方债券资金调整安排用于其他急需的同类项项目,其中:福州绕城高速东南段0.08亿元、福厦客专闽侯段1.98亿元、地铁2号线2.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