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县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2022年12月15日在闽侯县第十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局长 吴文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报告2022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以审议。
一、2022年年初县人大批准全县(含高新区,下同)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51.79亿元(县本级120.39亿元,高新区31.4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5.33亿元(县本级74.83亿元,高新区20.5亿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3.91亿元(县本级84.33亿元,高新区19.58亿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56.5亿元(县本级110亿元,高新区46.5亿元),增长109.28%(县本级95.13%,高新区152.58%),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55.3亿元(县本级109亿元,高新区46.3亿元),增长110.38%(县本级96.43%,高新区152.59%)。
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56.46亿元(县本级109.96亿元,高新区46.5亿元),增长45.21%,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55.26亿元(县本级108.96亿元,高新区46.3亿元),增长37.11%。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47万元,支出102.9万元。
二、2022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调整为140.93亿元(县本级 111.64亿元,高新区29.29亿元),调减10.86亿元(县本级调减8.75亿元,高新区调减2.11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降幅7.16%(县本级-7.27%,高新区-6.71%),与去年同期相比同口径增幅1.78%(县本级持平,高新区8.37%)。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99.78亿元(县本级78.36亿元,高新区21.42亿元),调增4.45亿元(县本级调增3.53亿元,高新区调增0.92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幅4.67%(县本级4.72%,高新区4.5%),与去年同期相比同口径增幅10.58%(县本级9.32%,高新区15%)。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35.83亿元(县本级21.67亿元,高新区14.16亿元),调减120.67亿元(县本级调减88.33亿元,高新区调减32.34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降幅77.1%(县本级-80.3%,高新区-69.55%),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52.08%(县本级-61.56%,高新区-23.09%)。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35.1亿元(县本级21亿元,高新区14.1亿元),调减120.2亿元(县本级调减88亿元,高新区调减32.2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降幅77.4%(县本级-80.73%,高新区-69.55%),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52.45%(县本级-62.16%,高新区-23.07%)。
(三)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279.15万元,调增132.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幅89.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89.9%。
三、调整后财力
(一)公共财政财力
按现行省对县财政体制测算,全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8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转贷收入及再融资债券5.59亿元,调入国有资本预算资金0.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49亿元,援助宁夏支出0.1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49亿元,当年实现公共财政财力117.67亿元。2022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全县可动用财力预计117.67亿元(县本级95.74亿元,高新区21.93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03.91亿元(县本级84.33亿元,高新区19.58亿元)调增13.76亿元(县本级11.41亿元,高新区2.3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力
全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35.83亿元,动用上年结余-0.3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贷收入37.9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亿元,当年实现政府性基金财力72.92亿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全县可动用财力72.92亿元(县本级45.31亿元,高新区27.61亿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56.46亿元(县本级109.96亿元,高新区46.5亿元)调减83.54亿元(县本级-64.65亿元,高新区-18.8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财力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为279.15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8万元,调出资金83.75万元,当年实现财力223.4万元。比年初预算财力109.2万元调增114.2万元。
四、2022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根据收入完成情况、政策性增支、支出结构变化以及部门支出情况等因素,拟对年初支出项目预算做出相应调整。
(一)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17.35亿元(县本级12.82亿元,高新区4.53亿元)。
2、调增全县当年预算支出30.6亿元(县本级23.73亿元,高新区6.87亿元)。
根据上述项目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17亿元(县本级95.24亿元,高新区21.93亿元),调增13.26亿元(县本级10.91亿元,高新区2.35亿元),结余0.5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全县年初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124.21亿元(县本级90.5亿元,高新区33.71亿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短收120.67亿元。
2、调增当年基金项目支出40.67亿元(闽侯县25.85亿元,高新区14.82亿元)。
根据上述调整方案,调整后当年全县基金支出为72.92亿元(县本级45.31亿元,高新区27.61亿元),调减83.54亿元(县本级-64.65亿元,高新区-18.8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调增当年企业注册资本金114.2万元,调整后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3.4万元。
五、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闽侯县申领到位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43.5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2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7.93亿元,再融资债券2.29亿元。截止11月末,闽侯县政府债务余额99.40亿元(其中闽侯县78.35亿元,高新区21.05亿元)。2022年债券资金主要用于:
(一)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29亿元,用于南通文山至祥谦兰圃村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1.43亿元、闽侯二桥1.86亿元(乡村振兴项目)。
(二)新增专项债券37.93亿元,其中:
1.县本级24.98亿元,用于东南汽车城自来水厂项目1.5亿元、科创产业园0.3亿元、大湖乡乡村振兴文化旅游项目1.93亿元、闽侯青口汽车城七里产业园3.04亿元、闽侯青口汽车城东台工业园2.25亿元、闽侯青口汽车城兰圃产业园2.41亿元、县医院新病房大楼1.1亿元、白沙中心卫生院新院项目0.15亿元、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征建设项目0.7亿元、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项目1亿元、祥谦五虎山文化旅游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5亿元、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扩建项目0.1亿元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1线)项目资本金6亿元、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4亿元。
2.高新区12.95亿元,用于福州高新区光电产业基地C区0.9亿元、福州高新区光电产业基地D区0.9亿元、福州高新区南屿镇农村供水工程0.4亿元、两园高标准数字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3.22亿元、高新区综合智能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4.69亿元、海峡柔性实验室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8亿元、福州高新区综合医院(一期)1.04亿元。高新区部分由其还本付息。
(三)再融资债券2.29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29亿元,用于偿还2022年对应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县级预算调整后,我们将认真组织执行,并在年终决算后,将实际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
附件:1.2022年分部门分税种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表
2.2022年公共财政财力情况计算表
3.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4.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