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论的通知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共闽侯县委、闽侯县人民政府印发〈闽侯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的通知》(侯委发〔2019〕10号)和《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侯财监督〔2019〕452号),我局委托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组织评价组对你单位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重点评价,评价组查阅了你单位相关财务资料和其他佐证材料,你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抓紧整改,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相关整改情况应在本通知送达后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
附件: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闽侯县财政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