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06-0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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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榕财社指〔2021〕36号文件精神及你们单位项目申请报告,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省级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2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资金分配详见附件),请贵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38号)精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上述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99项“其他扶贫支出”科目。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7天之日内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闽侯县老区办:22069823

  附:2020年省级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闽侯县民政局                                   

  2021年6月3日

  附:

  2021年省级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受持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扶持金额

(万元)

大湖乡坂头村

中共西区工委和关源里游击队活动中心、战前指挥部旧址(池治光旧厝)内部进行陈列布展

20

合计

1个项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