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 下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安全 生产八条措施》2021年度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06-0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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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八条措施2021年度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94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八条措施2021年度市级补助资金49795元给你们,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度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安全生产的八条措施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8日

  

附件

 

2021年度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

粮食安全生产的八条措施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名称

补 助 类 别

补助面积(亩)

市级补助

资金

(元)

1

祥谦镇

双季稻种植补助

123.674

24735

2

白沙镇

抛荒撂荒地种植粮食作物

24.72

4944

3

鸿尾乡

抛荒撂荒地种植粮食作物

100.58

20116

合计

 

 

248.974

49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