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镇2023年申报乡村振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函,经县民政局、县老区办实地调查核实老区村申报项目基本情况,经研究决定,将2023县级乡村振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万分配给你镇、建南村委会(详见附表),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该资金用于改善老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请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届时,县财政局、县老区办负责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上述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04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7天之日内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闽侯县老区办:22069823
附:县级乡村振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民政局 闽侯县老区办
2024年1月2日
(联系人:叶华 联系电话:0591—22069823)
附表:
县级乡村振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申报单位 |
申报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 |
1 |
南通镇建南村 |
建南村马安自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 |
28 |
2 |
合计 |
1个项目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