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县级乡村振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1-0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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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镇2023年申报乡村振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函,经县民政局、县老区办实地调查核实老区村申报项目基本情况,经研究决定,将2023县级乡村振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万分配给你镇、建南村委会(详见附表),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该资金用于改善老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请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届时,县财政局、县老区办负责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上述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04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7天之日内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闽侯县老区办:22069823

  附:县级乡村振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民政局         闽侯县老区办  

  2024年1月2日

  (联系人:叶华   联系电话:0591—22069823)

 

附表:

  县级乡村振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申报单位

申报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1

南通镇建南村

建南村马安自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

28

2

合计

1个项目

28